证券代码:301169 证券简称:零点有数 公告编号:2024-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6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授权公司董事会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回购资金总额,以不高于45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5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为666,66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2%;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1,5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5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为333,33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回购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24号院1号楼878东区8层;
2、申报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8月5日,工作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4、联系电话:010-53896410;
5、电子邮箱:board@idataway.com。
6、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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