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3 证券简称:麦澜德 公告编号:2024-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维护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杨瑞嘉先生和史志怀先生一致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提议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
● 公司将持续评估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和实施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
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杨瑞嘉先生和史志怀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的函》及《关于提议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控股股东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
(一)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为维护公司价值及广大投资者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了不断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杨瑞嘉先生和史志怀先生一致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二)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及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或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用途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期限: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4.回购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
5.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三)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4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杨瑞嘉先生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60,000股,回购注销史志怀先生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80,000股。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除上述情况外,杨瑞嘉先生和史志怀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杨瑞嘉先生和史志怀先生在回购期间无减持计划,暂无明确的增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杨瑞嘉先生和史志怀先生共同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承诺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同意”票。
(六)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控股股东提议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的相关情况
(一)提议情况
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杨瑞嘉先生和史志怀先生一致提议: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建议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并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确定。杨瑞嘉先生和史志怀先生承诺将在相关会议审议该事项时投“同意”票。
(二)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提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将上述提议形成具体议案并提交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提议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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