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4-07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24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21日通过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丹锋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5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退休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13.6016万份;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退休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5.8760万份。同时,截至2024年6月20日,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部分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但放弃行权,涉及需注销的股票期权为70.2135万份。综上,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合计199.6911万份。
同时,鉴于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27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7)。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关联董事张伟丽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51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725.1920万份股票期权及94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24.1938万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手续,行权价格均为5.27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8)。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关联董事张伟丽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投资高空作业平台并办理融资租赁及对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投资高空作业平台并办理融资租赁及对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8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公告编号:临2024-079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投资高空作业平台
并办理融资租赁及对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华铁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铁供应链”)、华铁大黄蜂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黄蜂国际”)。
●担保人名称:浙江华铁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铁大黄蜂”)、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铁应急”)。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对大黄蜂国际新增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铁大黄蜂拟对华铁供应链新增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担保额度。截至2024年6月24日,公司暂未向大黄蜂国际提供担保,华铁大黄蜂为华铁供应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2.04亿元。
●是否涉及反担保:此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截至2024年6月2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融资租赁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大黄蜂国际、华铁供应链拟新增投资用于购买高空作业平台等主营设备,拟分别向具有相应资质且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公司等申请开展净融入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8亿元的融资租赁等业务。为了大黄蜂国际、华铁供应链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对大黄蜂国际新增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铁大黄蜂拟对华铁供应链新增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以合同实际约定为准。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投资高空作业平台并办理融资租赁及对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1、大黄蜂国际
公司名称:华铁大黄蜂国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无
注册资本:301.18万美元
注册地址:OFFICE 02,28/F HO KING COMM CTR NO 2-16 FA YUEN ST KLN HONG KONG
成立日期:2023年11月3日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零部件销售;装卸搬运;机械设备销售;设备维修服务;特种设备出租;特种设备销售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通过浙江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大黄蜂国际84.79%的股权,大黄蜂国际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2、华铁供应链
公司名称:浙江华铁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敏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六石街道甘溪东路886号(自主申报)
成立日期:2023年3月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工程管理服务;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通过华铁大黄蜂持有华铁供应链100%的股权,华铁供应链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二)被担保人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大黄蜂国际为2023年11月3日新设立的公司,暂无2023年度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对大黄蜂国际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3、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4、公司全资子公司大黄蜂国际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仅为大黄蜂国际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按相关规则履行披露义务。
(二)对华铁供应链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3、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4、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铁供应链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仅为华铁供应链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按相关规则履行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提供担保事项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且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大黄蜂国际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铁大黄蜂为孙公司华铁供应链提供担保为孙公司业务经营需要,支持孙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6月2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96.1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3.86%。
截至2024年6月24日,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4-074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比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022元(含税)调整为0.02189元(含税)
● 本次调整原因: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因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处于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6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960,899,36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共有7,885,980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本数为1,953,013,380股。以此计算,公司本年度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2,966,294.3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6日、2024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0)、《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
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处于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970,606,551股。鉴于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7,885,980股后,公司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总数为1,962,720,571股。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的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数)=42,966,294.36÷(1,970,606,551-7,885,980)≈0.02189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
2、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数)=0.02189×(1,970,606,551-7,885,980)= 42,963,953.30元(含税,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公司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调整后利润分配每股现金红利为0.02189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利润分配总额为42,963,953.30元(含税,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具体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4-081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湖北仁泰恒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仁泰”)、贵州华胜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华胜”)、浙江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大黄蜂”)。
● 担保人名称: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铁应急”或“公司”)、贵州恒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恒铝”)、浙江恒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恒铝”)。
● 新增对外担保金额合计5,899.51万元。
● 是否涉及反担保: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投资高空作业平台并办理融资租赁及对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浙江华铁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浙江大黄蜂分别新增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3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投资高空作业平台并办理融资租赁及对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12)及《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18)。
2、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5日、2024年5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98,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6,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1)及《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3、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贵州恒铝对贵州华胜新增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9)及《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近期发生的担保事项如下: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二)被担保人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1、被担保方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被担保方2024年1-3月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96.1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3.8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2024-080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7月1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10日
至2024年7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2024年7月5日8:30-11:30
登记地点: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71-86038116
联系传真:0571-88258777
联系人:狄骁 陈萍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7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4-078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首次授予部分本次拟行权1,725.1920万份,预留授予部分本次拟行权324.1938万份,合计拟行权2,049.3858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一、 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2021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同日,监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或独立意见。
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6月13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办公区域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上述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未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提出任何异议。2021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
2021年6月2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并授权董事会处理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021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1年6月21日为首次授予及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9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570.7515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条件的133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600.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均为10.50元/股。同日,监事会、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或独立意见。
2021年8月18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4),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实际登记股票期权3,559.90万份,实际授予人数为763人。
2021年9月3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7),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实际登记股票期权598.65万份,实际授予人数为127人。
2022年7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权益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年6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4年6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
(二)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三)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的行权方式,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和第二个行权期的具体行权情况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激励计划历次激励对象人数、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调整情况如下表所示:
上述变动后,激励对象人数、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如下:
二、 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说明
(一)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
1、第三个等待期届满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为自首次/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30%。本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6月21日,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等待期于2024年6月20日届满。
2、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满足,具体如下:
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二)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对于因离职或退休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三、 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及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2021年6月21日
(二)行权数量:首次授予部分为1,725.1920万份,预留授予部分为324.1938万份,合计2,049.3858万份
(三)行权人数:首次授予部分可行权人数为513人,预留授予部分可行权人数为94人
(四)行权价格:5.27元/股
(五)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七)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实际行权开始时间需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办理完成时间确定,但不早于2024年6月21日,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20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1、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2、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注:1、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四、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相关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13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共计1,725.1920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的94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共计324.1938万份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行权价格均为5.27元/股。
五、 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具体数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注销、本次行权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期权行权条件已成就,行权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就本次注销、本次行权事项履行信息披露、登记和公告等相关程序。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4-077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29元/股调整为5.27元/股。
● 注销股票期权数量:本次股票期权注销数量为199.6911万份,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注销数量为178.8759万份,预留授予部分注销数量为20.8152万份。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1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同日,监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或独立意见。
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6月13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办公区域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上述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未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提出任何异议。2021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
2021年6月2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并授权董事会处理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021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1年6月21日为首次授予及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9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570.7515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条件的133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600.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均为10.50元/股。同日,监事会、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或独立意见。
2021年8月18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4),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实际登记股票期权3,559.90万份,实际授予人数为763人。
2021年9月3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7),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实际登记股票期权598.65万份,实际授予人数为127人。
2022年7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权益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年6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4年6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
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4年5月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960,899,36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885,980股后的1,953,013,38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以此计算,公司本年度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2,966,294.36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二)行权价格的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调整方法如下:
1、 派息
P= P0–V
其中: 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规则,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调整如下:
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P= P0–V=5.29-0.022=5.27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5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退休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13.6016万份;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退休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5.8760万份。同时,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部分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但放弃行权,涉及需注销的股票期权为70.2135万份。
综上,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99.6911万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统一注销。
四、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
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及注销、本次行权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期权行权条件已成就,行权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就本次调整及注销、本次行权事项履行信息披露、登记和公告等相关程序。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4-076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6月24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21日通过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勇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与会监事书面表决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和《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
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相关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13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共计1,725.1920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的94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共计324.1938万份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行权价格均为5.27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投资高空作业平台并办理融资租赁及对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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