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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活性焦再生服务项目 并成立项目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4-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活性焦再生服务项目并成立项目公司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中原环保全资子公司郑州中原万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万宇”),中标中原环保全资子公司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净化公司”)下属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活性焦再生服务项目。由中原万宇设立全资项目公司,投资建设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活性焦再生服务项目,建成后可为污水厂提供活性焦再生处理服务。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活性焦再生服务项目

  2、项目地址: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东南的预留用地内

  3、项目服务范围:项目建成后可满足公司郑州新区、马头岗、南曹水质提标项目活性焦再生需求以及远期部分项目活性焦再生需求。

  4、项目建设内容:活性焦再生综合处理车间、辅助用房、变配电所、半露天堆场、消防及循环水泵房等。

  5、项目建设规模:活性焦再生处理规模大于等于144吨/日。

  6、项目服务期: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2053年12月31日止,其中,建设期1年。如建设期调整,运营期随之调整,服务期不变。

  7、项目服务单价:运营期活性焦再生服务单价为2630元/吨(含税)。

  8、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约27054.92万元,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约5410.98万元。

  9、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结合项目进度、资金需求等情况,以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等方式融资。

  10、项目运行模式:由中原万宇成立项目公司,负责建设运营工作。项目建成投运后,由项目公司向净化公司提供活性焦再生服务,净化公司向项目公司支付活性焦再生服务费。

  三、拟成立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1、项目公司名称:郑州中原万宇再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最终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定为准)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注册地:郑州市中牟县境内

  4、经营范围: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固体废物治理;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技术服务。(最终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定为准)

  5、股权结构:中原万宇持股100%。

  6、治理结构:项目公司不设董事会,设董事一名,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担任;项目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项目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董事担任。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主业优势,促进技术提升,同时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开拓市场,优化布局,助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五、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事项受政策、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变化影响,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项目服务协议

  3、项目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4-46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通知时间: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2024年6月7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

  2、表决时间:2024年6月24日

  3、会议方式:通讯方式

  4、出席会议情况: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活性焦再生服务项目并成立项目公司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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