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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 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4-04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以现场与视频的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6月21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勇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方勇军先生、丁星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6 月 26 日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 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4-043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以现场和视频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6月21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樊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委托出席董事1人,监事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樊崇先生、徐学亭先生、马英林先生、贾娜女士、王海霞女士、盖文杰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吴希慧女士、徐春龙先生、陈奎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集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集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4-042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7月11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南阳市信臣东路88号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11日

  至2024年7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4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4年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 河南省南阳市信臣东路88号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 2024年7月10日17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件中须注明股东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 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机构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 机构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机构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机构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机构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

  (3)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南阳市信臣东路 88 号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473000

  会务联系人:刘艳娜

  联系电话:0377-63199188

  传真:0377-61635555

  邮箱:zhengquanbu@nyjinguan.com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7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4-041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冠电气”)第二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永耀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另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6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永耀,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97年9月至2007年12月,任南阳市氮肥厂调度;2008年3月至2018年1月,历任南阳金冠电气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配套部经理、生产总监;2018年2月至2018年6月,任南阳金冠电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南阳金冠智能开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6月至2021年6月,任金冠电气副总经理,兼任南阳金冠智能开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任金冠电气生产部副经理;2022年5月至今,任金冠电气基建部经理;2022年4月至今,任金冠电气职工代表监事;2022年9月至今,任南阳金冠智能开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永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4-040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冠电气”)第二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樊崇先生、徐学亭先生、马英林先生、贾娜女士、王海霞女士、盖文杰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吴希慧女士、徐春龙先生、陈奎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吴希慧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董事会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将由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方勇军先生、丁星星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届董事会和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和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

  附件:

  一、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樊崇,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硕士学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高级工程师。1998年9月至2001年11月,任南阳晚报社经济版编辑、记者;2001年11月至2002年10月任中国经营报社财经版记者;2002年10月至2004年5月,任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职员;2004年5月至2005年9月,任开封市兰尉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2005年9月至2007年11月,任河南合协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7年12月至2008年2月,任河南合协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2月至2009年6月,任南阳金冠电气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09年6月至2018年6月,任南阳金冠电气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金冠电气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河南锦冠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金冠电气高新分公司负责人、南阳三博汽车齿轮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1月至今,兼任南阳金冠智能充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兼任北京金冠智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经理。同时樊崇先生还担任河南省电器工业协会副会长、河南省南阳市企业联合会副会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樊崇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万股,通过河南锦冠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中睿博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41.21%的股份。樊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徐学亭,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5年9月至2005年3月,历任河南金冠王码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技术员、互感器车间主任;2005年4月至2007年12月,任南阳金冠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南阳金冠电气有限公司生产技术总监;2011年1月至2014年4月,任南阳金冠电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4月至2014年11月,任南阳金冠电气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6年1月,任南阳金冠电气有限公司董事、技术总监;2016年2月至2018年6月,任南阳金冠电气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6月至今,任金冠电气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学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5万股,通过河南中睿博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徐学亭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马英林,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87年3月至1999年9月,自主创业;1999年10月至2016年10月,任南阳市卧龙农工贸产业基地副总经理;2016年11月至2021年12月,任河南金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任河南锦冠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22年5月至今,任金冠电气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英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5万股。马英林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贾娜,女,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高级经济师。2003年1月至2005年3月,任河南金冠王码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05年4月至 2010年2月,任南阳金冠电气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2010年3月至 2013年2月,任南阳金冠电气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3年3月至2014年4月,任南阳金冠电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4年4月至2018年6月,任南阳金冠电气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任金冠电气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9年6月至今,任金冠电气董事兼副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兼任河南中睿博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年7月至今任金冠电气董事会秘书;2022年1月至今,兼任金冠电气财务总监。同时贾娜女士还担任河南省南阳市第六届政协委员、南阳市第七届人大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娜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5万股,通过河南中睿博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贾娜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盖文杰,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2年3月至2004年12月,任青岛艾诺电子仪器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师;2005年4月至2011年6月,任莱茵技术-商检(青岛)有限公司技术签证官、项目工程师;2012年3月至2012年8月,任北京联和运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2年9月2020年12月,历任光大控股(青岛)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投资副总裁、投资总监;2018年6月至今,任金冠电气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上海光朴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监事;2021年11月至今,任江苏一影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盖文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盖文杰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 王海霞,女,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92年9月至1993年3月,任南阳市无线电二厂办公室管理员;1993年3月至2005年2月,任河南金冠王码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主管;2005年3月至2015年8月,任南阳金冠电气有限公司人事主管;2015年8月至2018年6月,任南阳金冠电气有限公司人事主管兼监事;2018年6月至2021年7月,任金冠电气副总经理;2021年7月至今,任金冠电气董事。同时王海霞女士还担任河南省南阳市第六届、第七届政协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海霞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万股。王海霞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吴希慧,女,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高级会计师。1995年7月至2005年12月,在南阳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师,从事审计工作;2006年1月至2006年7月,在南阳中科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主管,从事审计工作;2006年8月至2021年4月,在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从事会计教学与科研工作;2021年6月至今,在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担任经济贸易学院副院长;2022年5月至今,任金冠电气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希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吴希慧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徐春龙,男,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律师。2007年3月至2008年3月,担任广东凯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08年3月至2010年12月,担任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1年1月至今,担任广东凯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5年7月至今,担任上海趣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春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徐春龙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陈奎,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5年7月至1995年9月,历任沈阳变压器厂高压试验室变压器基础绝缘研究与试验助工、工程师、科长;1995年10月至2015年8月,历任沈阳变压器研究院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质检中心副主任、主任、副院长;2015年9月至2022年8月,任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副院长;2015年9月至今,任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副秘书长;2019年10月至今,任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科技部处长;2022年1月至今,任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6月至今,任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1.方勇军,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83年3月至1989年4月,任兵器工业向东机械厂六车间技术处工人、技术员;1989年4月至1995年2月,任兵器工业红阳机械厂安技环保处教育科科长;1995年3月至2005年3月,历任河南金冠王码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厂技术员、董事会发展委科长、电气分厂技术副厂长、办公室秘书科长、公司办主任、总经理助理兼销售公司经理、销售副总经理;2005年4月至2018年5月,历任南阳金冠电气有限公司销售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兼生产总监、副总经理兼销售总监、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金冠电气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勇军先生通过河南中睿博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方勇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丁星星,女,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10月至2015年12月,任南阳金冠电气有限公司会计、总经理助理;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深圳电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8年1月至今,任河南锦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采购工程师、企管部兼采购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星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丁星星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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