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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将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印发的《关于同意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96 号)的决定,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40,000,8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2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6,801.5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708.4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0,093.1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26 日,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319 号《验资报告》。

  二、 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截止2024年5月31日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未经审计。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二)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高效太阳能电池设备扩产项目

  “高效太阳能电池设备扩产项目”原计划扩产后链式吸杂设备年产量达40台,体缺陷钝化设备年产量达150台。由于光伏行业技术路线变化较快,公司根据行业下游客户需求因素和宏观经济环境,审慎进行设备采购和项目建设,以提高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公司以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在保持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募投项目“高效太阳能电池设备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6年二季度。

  2、新材料扩产及自动化升级项目

  “新材料扩产及自动化升级项目”主要是通过对目前生产场地进行改造,实现现有产品的自动化升级。为确保募集资金投入所获得的效益最大化,避免自动化升级过程影响公司原有产能的正常生产,公司实施分步建设的产能投资安排。另一方面,受到公共卫生事件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新材料扩产及自动化升级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慢于原定计划。

  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公司以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在保持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募投项目“新材料扩产及自动化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二季度。

  3、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主要通过租赁办公场地、升级和完善公司现有的企业资源管理系统、提升公司信息化管理水平,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的客观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审慎进行相关软硬件设备采购和项目建设,因此进度较原预期时间有所延后。

  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公司以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在保持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6年二季度。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延期的募投项目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延期的募投项目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延期的募投项目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无异议。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8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6月20日通过口头、电话邮件及微信方式送达给所有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分别为黄国银、胡博恩、徐勇,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国银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延期的募投项目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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