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电新 公告编号:2024-51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6月25日在总部大楼17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根据《公司章程》,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志刚先生主持。
一、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会议表决并作出如下决议: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24年1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要求,公司修订了本次发行方案中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的内容。具体修订如下: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依据、调整方式及计算方式
调整前: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同时,初始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调整后: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同时,初始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对《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对《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对《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鉴于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对《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中的报告期数据进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电新 公告编号:2024-47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5日和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2,4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60,4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包含了公司对子公司和孙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孙公司所有担保的额度。上述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进行内部调整,但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5)
一、 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近期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长高森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的银行授信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最高额不超过2,400万元。
二、 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湖南长高森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陈志刚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
4、成立时间: 2004年9月10日
5、注册地址:衡阳市雁峰区白沙洲工业园白沙南路1号
6、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三、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 合同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2、 被担保人:湖南长高森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3、 担保人: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4、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 债权期间为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5月27日止
6、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 最高担保额度:2400万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余额共计10,994.58万元, 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87%。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的余额为5,808.58万元,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的反担保余额4,586万元。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600万元。
截止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电新 公告编号:2024-49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6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公司总部大楼17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对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长马孝武先生为本次董事会主持人。
一、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讨论,并以表决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24年1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要求,公司修订了本次发行方案中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的内容。具体修订如下: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依据、调整方式及计算方式
“调整前: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同时,初始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调整后: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同时,初始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对《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对《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对《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鉴于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对《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中的报告期数据进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电新 公告编号:2024-50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2024年1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鉴于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关于修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作出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修订相关文件事项无需 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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