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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4-058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208              债券简称:23中交01

  债券代码:148235              债券简称:23中交02

  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中交04

  债券代码:148551              债券简称:23中交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3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子公司中交鑫盛贵安新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鑫盛”)因经营需要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66,000万元,借款期限5年,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中交鑫盛向公司提供全额反担保。

  公司曾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4年2月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2024年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新增担保额度1,852,057.01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合并范围内公司新增担保额度1,627,519.01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合并范围内公司新增担保额度224,538万元。

  公司此次为中交鑫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未超过经审批的担保额度,不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担保额度使用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交鑫盛贵安新区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继孝

  成立时间:2020年9月18日

  注册资本:26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双创孵化基地(湖潮乡星湖社区24栋1楼3-092号)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土地整治服务,房地产经纪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服务,酒店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构成:公司持股比例35%,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4%,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8%,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5%,中交西部建设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

  中交鑫盛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公司关联方。

  中交鑫盛经营情况正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保证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金额:中交鑫盛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的房地产开发贷款66,000万元。

  2、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的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中交鑫盛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中交鑫盛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公司对中交鑫盛合并财务报表,对其经营和财务决策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中交鑫盛向公司提供全额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2024年5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余额91,234万元,占2023年末归母净资产的563%;对不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参股公司担保余额为191,206万元,占2023年末归母净资产的118%。无逾期担保,无涉诉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

  3、相关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4-057

  债券代码:148162              债券简称:22中交01

  债券代码:148208              债券简称:23中交01

  债券代码:148235              债券简称:23中交02

  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中交04

  债券代码:148551              债券简称:23中交06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四川雅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雅恒”)等3家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合计不超过12,369.86万元。

  2、上述财务资助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内,不需另行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进展情况概述

  (一)简述

  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作约定,公司作为房地产项目公司股东,与合作方共同为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如该房地产项目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或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则上述行为将构成公司对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二)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1、公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四川雅恒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8,329.04万元(到期续借),期限不超过1年,不计息。

  2、公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佛山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中交”)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373.73万元(到期续借),期限不超过1年,不计息。

  3、公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佛山香颂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香颂”)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2,667.09万元(到期续借),期限不超过1年,不计息。

  上述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三)审议情况

  公司曾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4年2月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助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160,000万元,向单个被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32,000万元。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前,公司已使用财务资助额度147,065.50万元,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已使用财务资助额度159,435.36万元。本次财务资助符合前述财务资助额度使用条件,未超过财务资助总额度及单个被资助对象资助额度,不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一)四川雅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洋

  注册资本:30,303.030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4月17日

  注册地址:成都市新津县新平镇龙泰路9号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施工;房屋租赁及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服务;房地产经纪;会议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打印、复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公司持股比例33%,金融街成都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4%,四川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2.306%,广州同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267%,重庆雅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427%。

  经营情况:四川雅恒正在对成都花屿岛项目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69,9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4,752平方米,项目于2019年1月开工,截至2023年12月末,项目已竣工,累计已投资金额18.03亿元。

  四川雅恒经营情况正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四川雅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公司关联方。

  除本次到期续借的财务资助以外,公司对四川雅恒无其他财务资助。

  (二)佛山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赛阳

  注册资本:19,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年10月20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水藤村工业大道二巷三号之四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不含高尔夫球场及别墅建设),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的租赁。(不含《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47.3684%,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49.91%,上海凝宇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股权比例2.6316%,广州恒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0.05%,广州同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0.04%。

  经营情况:佛山中交正在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新桂路以东、创富二路以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60,1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4,593平方米,项目于2018年7月开工,截至2024年3月末,项目已全部竣工,累计已投资金额29.65亿元,项目经营情况正常。

  佛山中交经营情况正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佛山中交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公司关联方。

  除本次财务资助外,公司对佛山中交尚有未到期财务资助23,225.95万元。

  (三)佛山香颂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赛阳

  注册资本:19,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年10月20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水藤村工业大道二巷三号之五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不含高尔夫球场及别墅建设),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的租赁。(不含《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47.3684%,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49.91%,上海凝宇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股权比例2.6316%,广州恒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0.05%,广州同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0.04%。

  经营情况:佛山香颂正在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新桂路以东、创富二路以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50,6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9,714平方米,项目于2018年9月开工,预计总投资23.61亿元,截至2024年3月末,项目部分竣工,累计已投资金额27.38亿元,项目经营情况正常。

  佛山香颂经营情况正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佛山香颂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公司关联方。

  除本次财务资助外,公司对佛山香颂尚有未到期财务资助34,518.67万元。

  三、项目公司其他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金融街成都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伍成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年09月19日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383号G座25层2501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书经营);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房屋拆除工程、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自有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咨询);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经营);房地产经纪;会议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展览展示服务;酒店管理(不含住宿);打印、复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金融街成都置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公司关联方。

  (二)四川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余超

  注册资本:78,000万元港币

  成立时间:2006年07月12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麓山大道二段19号

  经营范围:在成都市双流县麓山大道二段(地块号:成都市双流县SLP-(2006)-04)从事普通住宅开发及酒店建设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限分公司经营,涉及资质的凭资质证经营)。

  股东构成:俊越投資有限公司持股100%。

  四川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公司关联方。

  (三)广州同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力

  注册资本: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年05月19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X1301-F2658(仅限办公用途)(JM)

  经营范围: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

  股东构成:曲水广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9.9%,广州广骏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0.1%。

  广州同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公司关联方。

  (四)重庆雅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引

  注册资本: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年05月24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赛迪路2号(办公楼)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萍乡港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9.9%,重庆同彩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0.1%。

  重庆雅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公司关联方。

  (五)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建中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员岗村广州雅居乐花园会所

  成立时间:2000年3月27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

  股东构成:勇富集团有限公司GRACE HOME GROUP LIMITED持有其100%股权。0

  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公司关联方。

  (六)广州同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力

  注册资本: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X301-F2658

  成立时间:2017年5月19日

  经营范围: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

  股东构成:曲水广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99.9%股权,广州广骏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0.1%股权。

  广州同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公司关联方。

  (七)广州恒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严海龙

  注册资本: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南大路广州雅居乐花园公建1

  成立时间:2017年7月14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

  股东:萍乡祥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99.99%股权,广州恒隆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0.01%股权。

  广州恒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公司关联方。

  (八)上海凝宇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郑达

  出资额:462.0979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9月18日

  经营场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江南大道1333弄11号楼1608室(临港长兴科技园)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包装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郑达等自然人。

  上海凝宇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公司关联方。

  四、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一)与四川雅恒的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出借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四川雅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借款金额与期限: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8,329.04万元,借款期限1年。

  利率与利息:不计息。

  (二)与佛山中交的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出借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佛山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借款金额与期限: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合计为1,373.73万元,借款期限1年。

  利率与利息:不计息。

  (三)与佛山香颂的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出借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佛山香颂置业有限公司

  借款金额与期限: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2,667.09万元,借款期限1年。

  利率与利息:不计息。

  五、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本次接受财务资助的项目公司均为公司下属房地产项目公司,其他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参与上述项目公司的运营和管理,能及时掌握项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持续加强对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项目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项目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项目公司房地产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项目公司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经营情况正常,合作方按合作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七、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公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840,074.48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520%;其中公司对有股权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405,117.43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251%;合作方从公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434,957.05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269%。合作方从公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的资金中,有本金67,422.08万元存在合作方未按约定返还至项目公司的情形,公司已就此事项提起诉讼。除此之外,公司无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九、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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