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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 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4-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716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会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对《监管工作函》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了分析及核实,具体回复和说明内容如下:

  问题一:关于营业收入。根据年报,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亿元,同比下降49.3%,归母净利润为-8338.9万元,由盈转亏,同时已接近财务类退市指标。其中,分区域来看,华中、华北地区营业收入为负,分别为-530.6万元、-12.31万元。公司主要业务类型为工程承包与提供服务,均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按投入法根据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涉及管理层的重大会计估计。请公司:(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主要项目名称、交易对方及属性、交易价款、中标时间、开工时间、预计投资总额、已投入金额、完工进度、本年度及累计确认收入、回款金额等,并说明收入确认是否与完工进度相匹配;(2)结合市场需求、在手订单变化情况,说明公司收入大幅下降的原因,以及部分区域营收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各项目近两年实际资金投入、成本归集、实际成本与预算成本差异等情况,说明公司及管理层对于完工进度的估计是否审慎、公允,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是否存在收入确认或成本归集不准确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主要项目名称、交易对方及属性、交易价款、中标时间、开工时间、预计投资总额、已投入金额、完工进度、本年度及累计确认收入、回款金额等,并说明收入确认是否与完工进度相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主要项目共有5个。截至报告期末,上荫山军事研学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EPCO、长龙山抽水蓄能电站绿化工程二期、麒麟塘公园及国贸大道两侧景观工程二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三个项目尚未完成施工;宿豫区2022年景观绿化提升一期工程、卧牛山山体公园工程二标段两个项目已完工。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严格按照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并根据预计总收入及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一般项目预计总收入为合同价款除税后金额,个别项目(例如项目1、5)预计总收入为除去设计费、二类费等其他费用后的建筑安装费用再行除税后金额。公司工程项目的收入确认与完工进度相匹配。

  宿豫区2022年景观绿化提升一期工程、卧牛山山体公园工程二标段两个项目,由于合同内可施工工程量减少,合同产值未全部完成,按已累计发生成本占预算总成本比例计算的完工进度分别为79.46%、95.11%,以此确认的收入分别为5,517.42万元、4,997.00万元,但由于上述两个项目在报告期内均已完工,故上表中的完工比例修正为100%。

  (2)结合市场需求、在手订单变化情况,说明公司收入大幅下降的原因,以及部分区域营收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

  1、公司收入出现较大幅度下降,主要原因为:

  (1)由于受宏观经济影响,市场和社会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各地财政资金紧张,市场规模增速放缓,园林行业发展遭遇周期性调整,陷入发展低谷,加之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众多企业面临经营困境,公司近三年新签订单情况如下:

  

  (2)公司基于当前的发展战略,本着“行稳致远”的经营理念,采取了较为审慎的经营策略,严格把控经营风险,不以盲目追求业务规模为目标,优选甲方资金实力强、信用良好、项目回款有保障的项目。同时,公司将工作重点放在加强已完工项目审计结算及应收账款回收等工作,进一步固化经营成果,减少坏账风险,夯实财务品质,为公司下阶段把握市场机会、提升经营质量打下良好基础。

  2、部分区域营收为负的原因

  公司部分区域营业收入为负,主要是由于近年来社会经济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及时调整经营战略,审慎承接工程项目,主要聚焦长三角地区,优选甲方资金实力强、信用良好、项目回款有保障的项目,大幅缩减其他地区的业务承接,公司近三年华东地区收入占比均在70%以上。目前公司其他地区主要以消化历史存量项目、加快推动已完工项目的结算审计为重点工作目标,这些地区在没有新增项目的情况下,因存量项目结算审计结果的影响出现营收为负的情况。

  报告期内,华中地区营收为负,主要是因为泰和县马市生态文化旅游特色小镇建设项目部分施工内容因财政评审确定的金额低于原预算金额,项目财评情况是最终结算审计的重要依据,根据谨慎原则,公司以项目财评情况调整减少收入金额1,673.82万元,占原已确认收入总额36,612.31万元的4.57%,属于正常偏差;华北地区营收为负,主要因为太原星河御庭项目二期园林景观工程甲方对最终结算金额扣减24.27万元(含税25万元),项目工程款在报告期内已收清。

  (3)结合各项目近两年实际资金投入、成本归集、实际成本与预算成本差异等情况,说明公司及管理层对于完工进度的估计是否审慎、公允,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是否存在收入确认或成本归集不准确的情形。

  公司对于工程项目成本归集、收入确认的过程为:项目中标后,由工程部根据合同造价、中标文件要求、项目所在地的市场价等合理估计中标项目的预算总成本;项目施工过程中,财务部根据工程部审核确认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分包成本等实际成本归集入账,以实际成本占预算总成本的比例确定项目完工进度,按完工进度确认工程收入。

  近两年公司主要项目成本归集与收入确认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项目1-3为在建项目,尚未完工,其他项目均已完工。项目6由于甲方规划调整,导致施工内容减少,合同约定产值未能全部完成;项目5与项目9累计确认收入为审定后数据,项目9累计确认收入小于预计总收入,主要因为合同约定产值未能全部完成,另有审计过程中的部分核减;项目7因施工过程中有部分合同外签证,累计确认收入略超预计总收入。公司对项目完工进度的估计谨慎公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收入确认与成本归集准确。

  【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 核查程序

  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测试与工程承包合同预算编制和收入确认、成本归集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2、复核重大工程承包合同的本期完成工程量以及其相应的产值,抽样匹配其对应的成本发生情况。检查工程成本发生的合同、发票、结算单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估其完成产值的合理性;

  3、重新计算工程承包合同履约进度,以验证其准确性。获取甲方或监理确认的工程进度进行对比;对于已审价项目,获取审价报告,与公司账面含税收入进行匹配;

  4、选取重要工程项目,检查管理层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所依据的工程承包合同和成本预算资料,查看项目现场,对工程建设方进行访谈,评价管理层所作估计是否合理、依据是否充分;

  5、向主要客户实施函证程序,确认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完工进度、本期工程量产值、累计工程量产值、累计工程结算金额以及累计工程回款金额的准确性。

  (二) 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并根据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确认的收入与完工进度相匹配;

  2、公司收入大幅下降以及部分区域营收为负的主要原因是园林行业发展遭遇周期性调整,公司及时调整经营战略,审慎承接工程项目,主要聚焦长三角地区,其他地区主要以消化历史存量项目、加快推动已完工项目的结算审计为重点工作目标,这些地区在没有新增项目的情况下,因存量项目结算审计结果的影响出现营收为负的情况。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异常;

  3、公司合理估计项目的预算总成本,准确归集项目的实际成本,对项目完工进度的估计审慎公允,收入确认时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存在收入确认或成本归集不准确的情形。

  问题二:关于毛利率。根据年报,报告期公司毛利率约为3.3%,较前两年毛利率 21.91%、22.33%大幅下滑。其中,生态建设、景观设计、苗木销售毛利率均为负,分别为-18.91%、-17.74%、-343.5%。请公司:(1)结合近三年行业变化,以及公司主要项目收入确认与成本归集情况,并对比同行业情况,说明报告期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公司主要业务毛利率均转负的情况,说明相关业务合同、交易价格、履约情况是否发生变化,以前年度相关业务收入是否审慎、准确。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1)结合近三年行业变化,以及公司主要项目收入确认与成本归集情况,并对比同行业情况,说明报告期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1、近三年行业变化

  园林施工企业的业务主要包括市政园林景观与地产景观,近年来由于行业周期性调整及市场供需变化的影响,政府投资缩减,房地产市场低迷,大多数园林施工企业新增订单减少,营业收入大幅下降。叠加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压力增大,工程项目结算周期拉长,刚性成本费用支出,导致园林施工企业毛利率的大幅下降。

  2、报告期内主要项目收入与成本情况如回复1所示。

  3、园林行业上市公司近三年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由上表可见,园林行业上市公司近三年毛利率总体上呈现下滑趋势,且波动较大,收入降幅较大是毛利率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

  (2)结合公司主要业务毛利率均转负的情况,说明相关业务合同、交易价格、履约情况是否发生变化,以前年度相关业务收入是否审慎、准确。

  1、生态建设

  生态建设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7,582.11万元,成本9,016.02万元,毛利率-18.91%。毛利率下滑的原因主要是:(1)部分项目结算金额调减,导致项目收入额减少,主要包括:泰和县马市生态文化旅游特色小镇建设项目部分施工内容根据政府财政评审情况调整减少收入1,673.82万元;乾鸣国际信息产业园(一期)建设工程(第四标段)为尽快完成收款,公司同意结算金额让利185.98万元,工程款项已于2024年1月收清;黄山月潭湖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EPC项目为尽快完成结算审计,放弃争取因自然客观因素导致的损失,最终结算收入调整减少174.60万元;(2)对已完工项目,为推动工程项目尽快移交、未审计项目尽早结算审计而发生的成本费用,包括差旅费、车辆使用费、业务经营费、技术咨询费等约400万元;(3)报告期内施工项目较少,新增项目的利润不足以覆盖存量项目的固定费用支出,包括职工薪酬、固定折旧费、房租费等约700万元。

  2、景观设计

  景观设计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01.12万元,成本354.53万元,毛利率-17.74%。主要因为报告期内完成的设计订单较少,而设计团队人工成本等固定开支较大。

  3、苗木销售

  苗木销售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60.89万元,成本270.05万元,毛利率-343.5%。报告期内,由于宏观经济的影响,房地产行业的持续下行,政府财政资金的紧张状况进一步加剧,园林景观投资规模压缩明显,市场订单大幅减少,公司施工任务与苗木使用量均大幅减少,公司为整合资源,减少管理成本,将距离公司总部较远的芜湖苗木基地进行了处置,故产生了苗木处置及农田恢复成本,致使报告期内成本发生额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相关业务合同、交易价格、履约情况未发生变化,以前年度相关业务收入是审慎、准确的。

  【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了解近三年行业变化,复核公司主要项目收入确认与成本归集情况,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情况并与公司对比,分析公司报告期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2、了解公司主要业务毛利率均转负的情况,检查相关业务合同、交易价格、履约情况是否发生变化,分析以前年度相关业务收入是否审慎、准确。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公司报告期毛利率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的大幅下降,工程项目结算周期拉长,刚性成本费用支出,导致园林施工企业毛利率的大幅下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趋势基本一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异常;

  2、公司报告期主要业务毛利率均转负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结算审计导致当期收入调整,项目移交、结算发生的成本较多,施工项目较少,新增项目的利润不足以覆盖存量项目的固定费用支出。公司主要相关业务合同、交易价格、履约情况未发生变化,以前年度相关业务收入均按项目完工进度确认,是审慎、准确的。

  问题三:关于 PPP 项目应收款。根据年报,报告期末长期应收款余额11.22 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2.98亿元,合计占总资产比例达48%,主要为PPP项目应收款,均未计提坏账准备。请公司:(1)结合PPP项目的内容、合作方、运营模式、实施进度、运营状况及是否符合原定建设与运营计划等情况,说明相关收入确认是否审慎、合理;(2)结合问题(1),以及PPP项目协议约定、实际回款情况,评估长期应收款回收风险,说明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1) 结合PPP项目的内容、合作方、运营模式、实施进度、运营状况及是否符合原定建设与运营计划等情况,说明相关收入确认是否审慎、合理。

  1、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应收款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2、PPP项目运营情况

  

  3、收入确认

  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层面来看,收入主要包括大千生态母公司的工程施工收入和SPV公司的运营收入。母公司的工程施工收入在施工期间按履约进度进行确认,SPV公司的运营收入包括使用者付费收入和政府方的可行性缺口补贴,可行性缺口补贴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计算,并通过政府方审计,故公司PPP项目收入的确认是谨慎且合理的。

  (2) 结合问题(1),以及PPP项目协议约定、实际回款情况,评估长期应收款回收风险,说明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1、公司长期应收款的计算方式及回款情况

  公司的长期应收款为PPP项目相关政府方应向项目公司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贴。根据PPP项目的合同约定,项目进入运营期后,项目公司按计划和约定逐年向政府方提出可行性缺口补贴支付申请,政府方予以审核支付。公司长期应收款余额均在合同信用期内,未到政府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的节点;一年内应支付的金额在报告期末重新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上述PPP项目均为入库项目,通过人大决议,可行性缺口补贴纳入地方政府当年财政预算,具备较强的法律保障和财政资金保障。截至2024年5月,上述PPP项目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回收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公司按年度申请的可行性缺口补贴,政府方均为分次支付,一般在申请补贴的次年底前支付完毕。2023年度以前申请的补贴款均已收回,上表所示剩余未收金额均为2023年度申请的补贴款尚未收回的部分。经与政府方进一步沟通确认,蒋坝项目未收回金额2,211.83万元计划于2024年6月底前收回;黄山二期项目后续已于2024年6月收回400万元,剩余1,169.86万元预计于8月底前收回;泰和项目预计于2024年8月底前收回。

  总体而言,公司上述PPP项目均在积极推进和履行过程中,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基本能够正常回收,长期借款每年均能按期归还,未发生逾期情形,上述PPP项目总体风险可控。

  2、 同行业上市公司PPP项目长期应收款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见,同行业上市公司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存在一定差异,系根据不同客户类别及预期风险的大小不同所致。公司基于对PPP项目运营、政府回款履约情况的评估分析,不存在预期信用损失,对长期应收款未计提坏账准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PPP项目的会计处理基本一致。

  【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了解及评估管理层对于PPP项目公司的管理流程以及关键内部控制,对PPP项目公司内部控制进行测试;

  2、核实主要PPP项目成本,现场查看项目进展,了解项目结算审计进度、进入运营期的节点,并对项目公司主要供应商实施函证程序;

  3、对于进入运营期的项目,了解项目运营情况及具体PPP项目的回报机制,关注项目公司绩效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复核项目公司运营期的会计处理是否恰当;

  4、复核管理层对于PPP项目长期应收款未来现金流折现的估计以及核查其判断的依据;

  5、对PPP项目甲方进行访谈,了解项目施工、结算、运营、绩效考核及政府付费等情况,关注甲方的财政实力,评估长期应收款的回收风险;

  6、向PPP项目甲方实施函证程序,函证PPP协议的主要内容及PPP协议的实际执行情况,关注甲方对PPP项目公司发生的建安成本、资金利息的确认情况;

  7、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PPP项目长期应收款坏账计提情况并与项目公司对比,说明项目公司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层面来看,收入主要包括大千生态母公司的工程施工收入和SPV公司的运营收入。母公司的工程施工收入在施工期间按履约进度进行确认,SPV公司的运营收入包括使用者付费收入和政府方的可行性缺口补贴,可行性缺口补贴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计算,并通过政府方审计。公司PPP项目收入的确认是谨慎且合理的;

  2、公司基于对PPP项目运营、政府回款履约情况的评估分析,不存在预期信用损失,对长期应收款未计提坏账准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PPP项目的会计处理基本一致。长期应收款未计提坏账准备是合理的。

  问题四:关于应收款项与合同资产。根据年报,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7.27亿元,其中三年及以上账龄款项余额1.32亿元,同比增长约66.26%,累计计提坏账准备1.19亿元;合同资产余额1.7亿元,坏账准备余额180.39万元,计提比例仅1.06%;应收票据余额2271.64万元,同比增长1777%,均为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余额305.75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主要欠款方的账款规模、账龄、逾期情况、坏账计提和期后回款情况,结合应收账款三年及以上账龄余额大幅增加的情况,分析应收款项迁徙率变化和相关客户资信变化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合理性;(2)主要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相关业务背景、客户名称及属性、交易金额、承兑方资信情况、减值计提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应收票据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减值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1) 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主要欠款方的账款规模、账龄、逾期情况、坏账计提和期后回款情况,结合应收账款三年及以上账龄余额大幅增加的情况,分析应收款项迁徙率变化和相关客户资信变化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合理性。

  (一)关于应收账款

  1、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于逾期款项,公司正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催收,报告期后已实现部分回款(详见上表),其余款项也正努力催收中。其中:应收东平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的工程款,该项目于2023年12月完成移交,待政府审核移交资料后将安排下一步付款;公司已与南京市高淳区东坝镇人民政府签订付款计划,政府承诺于2024年12月末将款项结清;应收宿迁市宿豫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工程款,已通过司法途径调解,公司正在与其协调具体付款计划。

  2、三年及以上账龄余额大幅增加的原因

  2022年度与2023年度三年及以上账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7,961.47万元、13,236.44万元,2023年度同比增长66.26%,主要由于公司承建的第二届保定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满城区保涞线、京赞线沿途升级改造EPC项目应收账款5,244.27万元,在2022年度账龄为2-3年,2023年度全额转入3-4年,造成2023年度三年以上账龄余额大幅增加。

  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客户多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客户,因工程款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资金,工程款的支付受政府部门的内部审批、整体财政资金安排等因素影响,款项收取需经一定的程序和时间完成,同时因近年政府客户资金紧张、结算放缓等因素,应收账款付款周期拉长,从而导致三年以上应收账款金额较大。

  3、应收账款迁徙率变化情况

  (1)公司近五年剔除单项计提后的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2)应收账款迁徙率变化情况

  

  (3)各账龄段历史损失率情况

  

  (4)根据前瞻性对应收账款损失率进行调整

  

  (5)两种计算坏账方法结果对比

  单位:万元

  

  经上述测算对比,按迁徙率计算的坏账金额略低于按公司会计政策计提的坏账金额,应收账款主要客户资信情况也未发生重大变化,故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且合理的。

  (二)关于合同资产

  2023年末,公司合同资产原值17,017.92万元(其中政府项目13,948.86万元,非政府项目1,348.37万元,单项考虑项目1,720.69万元),合计计提合同资产减值180.39万元,计提比例为1.06%,合同资产账面价值16,837.53万元。

  公司对于合同资产减值计提因素考虑如下:

  ① 公司项目客户主要为地方政府或政府投资平台,信用良好,发生合同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较小;

  ② 公司合同资产主要项目均处于正常推进状态,经分析评估,不存在可能发生预计信用损失的情形;

  ③ 公司在项目正常推进的情况下,按照政府项目0.05%、非政府项目0.1%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当判断单个项目的推进情况、客户的履约能力发生明显不利变化时,公司会根据具体情况考虑对单个项目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对于公司已完工未结算的主要项目,选取合同资产余额1,000万元以上的列示如下,合计合同资产余额14,884.67万元,占2023年末合同资产总额的87%。

  单位:万元

  

  霍邱中央景观带项目客户为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重点管理处作为县政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集中代建单位和执行机构,代表县政府履行相应的业主职责;宿豫区2022年景观绿化提升一期工程、卧牛山山体公园工程二标段两个项目客户为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政府行政机关;宣城市高速公路东、北出入口区域景观提升项目客户为政府下设职能部门。上述项目客户均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支付能力。

  长龙山抽水蓄能电站绿化工程二期、麒麟塘公园及国贸大道两侧景观工程二期EPC工程总承包两个项目正在施工,其他项目均在结算审计过程中,根据目前项目情况评估,实际施工进度与履约安排基本匹配,不存在结算风险。

  综上所述,公司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客户履约能力逐一分析评价的结果,总体上不存在结算风险,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情况是谨慎且合理的。根据过往实施情况分析,没有产生因合同资产减值计提不充分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2) 主要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相关业务背景、客户名称及属性、交易金额、承兑方资信情况、减值计提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应收票据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报告期内,公司承建的霍邱县主城区中央景观带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收到联合体牵头单位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工程款7,271.64万元,其中转账5,000.00元,电子商业承兑汇票2,271.64万元,两张票据分别于2023年8月、10月贴现,贴现费用由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按金融资产会计准则,报告期末未终止确认。

  

  对于上述票据,公司按形成应收账款的账龄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且票据已于报告期后到期兑付。

  

  综上,公司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大幅增加属于客观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且计提减值充分。

  【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测试管理层对于应收款项日常管理及期末可回收性评估相关的内部控制;

  2、获取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表,检查应收款项账龄划分,分析应收款项迁徙率变化和相关客户资信变化情况,评价应收款项坏账计提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3、对应收款项余额较大、逾期或账龄时间长的客户,我们通过公开渠道查询与债务人有关的信息,以识别是否存在影响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评估结果的情形。我们还与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了解账龄时间长的原因以及管理层对于其可回收性的评估;

  4、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余额实施了函证程序,并将函证结果与公司账面记录进行核对;检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5、复核管理层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的相关考虑及客观证据,关注管理层是否充分识别已发生减值的项目。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公司按迁徙率测算的坏账金额小于按公司会计政策计提的坏账金额,应收账款主要客户资信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对合同资产减值计提是根据项目自身及客户对象履约能力逐一分析评价的结果,总体上不存在结算风险。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的、合理的;

  2、公司报告期应收票据大幅增加的原因是已贴现未到期商票期末未终止确认,具有合理性,公司已按形成应收账款的账龄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且商票报告期后已到期兑付。公司应收票据减值计提是充分的。

  问题五:关于募集资金。根据年报及前期公告,公司于2020年5月通过定增募集资金2.99亿元,截至2023年末累计使用1.57亿元,投入进度为52.59%。2023年12月,公司终止宣城项目、马陵山项目,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00亿元暂未明确后续安排;同时将韩楼村项目予以结项,项目剩余资金1950万元已永久补流。请公司补充披露:(1)目前剩余募集资金的存放地点、使用情况、利息收入等,并说明公司就制定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采取了哪些措施,目前进展如何;(2)补流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支付时间及金额,说明是否存在支付或变相支付给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情形。请保荐机构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 目前剩余募集资金的存放地点、使用情况、利息收入等,并说明公司就制定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采取了哪些措施,目前进展如何。

  (一)剩余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存放地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57,337,437.44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亿元,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0,215,690.91元,其中包含账户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8,365,611.93元,并支付手续费4,477.92元。

  截至2024年6月14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66,735,004.36元,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21,490,209.96元,其中包含账户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8,420,504.66元,并支付手续费5,205.67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情况如下:

  

  (二)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利息收入

  2024年1月1日至6月14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宣城市高速公路东、北出入口区域景观提升项目EPC及养护管理项目”和“新沂马陵山花厅部落配套及景观提升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予以终止,并将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10,035.4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25日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继续存放在原募集资金专户,并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该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剩余尾款将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求予以支付完毕。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14日,“宣城市高速公路东、北出入口区域景观提升项目EPC及养护管理项目”用于支付部分剩余尾款合计1,854,482.81元。截至2024年6月14日,上述终止的两个项目合计剩余募集资金98,500,156.79元。

  2、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徐州沛县湖西田园综合体工程——韩楼村特色田园综合体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1,950.1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25日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1日,“徐州沛县湖西田园综合体工程——韩楼村特色田园综合体工程项目”用于支付部分剩余尾款合计119,189.80元;2024年2月2日,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9,382,079.01元划转至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募投项目“义乌国贸大道两侧景观工程项目”后续使用7,423,894.31元。

  4、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7月12日,公司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划转1.2亿元至公司一般账户,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6月7日,公司已将该1.2亿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由于公司剩余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在项目终止和结项后,募集资金所产生利息收入较少。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14日,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54,892.73元,并支付手续费727.75元。

  (三)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

  鉴于当前国内社会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公司所处园林绿化行业面临较大的挑战和不确定性,同时出于对募集资金使用的谨慎性,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寻找到合适的投资项目,未明确募集资金的后续使用具体安排。

  公司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仍然围绕公司主业生态园林行业展开,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寻找合适的投资项目,审慎评估项目的风险,保证募投项目投入的安全性和经济性。

  (2) 补流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支付时间及金额,说明是否存在支付或变相支付给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一)永久补流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徐州沛县湖西田园综合体工程——韩楼村特色田园综合体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1,950.1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25日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使用,该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剩余尾款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二)补流募集资金具体用途、支付时间及金额

  1、母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支付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1日,该募投项目用于支付部分剩余尾款合计119,189.80元;2024年2月2日,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9,382,079.01元划转至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2月2日上述剩余募集资金划入该账户后至2024年2月6日,该账户累计支付19,481,047.35元,全部为支付各类供应商苗木款、石材款、分包工程款、劳务费、设计费等工程相关款项,无其他资金流入,上述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

  上述支出的具体用途、支付时间及金额如下:

  

  2、子公司银行账户支付情况

  (1)大千空间生态资源开发(海南)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收到母公司支付的6,000,000元分包款后至2024年5月23日,该账户累计支出6,872,272.60元,系用于向各类供应商支付劳务费、材料款、苗木款、分包工程款、设计费、租赁费,缴纳各项税费,项目合资公司出资,以及项目零星采购备用金、员工报销支出等;资金流入1252.07元,系利息收入,母公司支付的600万元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2)江苏大千绿化管养服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4日收到母公司支付的100,000元劳务费后,于当日用于支付供应商劳务费,该款项已全部使用完毕。

  (三)是否存在支付或变相支付给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公司在结项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相关资金除少部分用于员工报销及缴纳税款外,绝大部分用于支付各类供应商款项,上述资金支出均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所涉及的供应商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不存在支付或变相支付给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目前剩余募集资金的存放地点、使用情况、利息收入等,并说明公司就制定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采取了哪些措施,目前进展如何。

  (一)核查程序

  1、查阅了募集资金账户银行对账单及募集资金使用台账;

  2、查阅了公司与募集资金相关的三会决议;

  2、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公司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

  (二)核查意见

  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的存放地点和使用情况合法合规,利息收入真实完整,公司目前未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系出于谨慎性考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补流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支付时间及金额,说明是否存在支付或变相支付给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一)核查程序

  1、取得并查阅了募集资金账户银行对账单;

  2、取得并查阅了永久补流后的公司相关银行账户的银行对账单;

  3、核查公司相关银行对账单的对手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4、核查公司与相关供应商的业务合同等支持性文件。

  (二)核查意见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具体用途系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支付或变相支付给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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