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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4-082

  

  股东由鑫堂、熊波、吴一萍、吴莉萍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股东由鑫堂、熊波、吴一萍、吴莉萍于2024年6月11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上述股东(以下简称“增持计划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持计划主体计划自2024年6月12日起3个月内以市场价格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股数不低于5,000万股,不超过10,000万股(其中,股东由鑫堂拟增持不低于3,000万股,不超过6,000万股;股东熊波拟增持不低于1,100万股,不超过2,200万股;吴一萍、吴莉萍拟合计增持不低于900万股,不超过1,800万股。)。

  2024年6月25日,公司收到增持计划主体发来的《告知函》,获悉增持计划主体于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25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489,594股,增持股份比例已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0040%。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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