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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4-06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杨波持有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份数量从21,190,000股减少至21,179,920股,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从5.002%减少至5.000%,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5日披露《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股东杨波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为345,000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081%。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收到股东杨波发来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至5%权益变动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 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4年6月27日,股东杨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80股,减持比例0.002%。

  (三) 本次变动前后持有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注:1、股东杨波减持股份来源:协议转让。

  2、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除特别说明外,本公告所列示的所有数值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 所涉及的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杨波实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公司已于2024年6月4日披露《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本次权益变动系实施该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杨波尚未实施完成该减持计划。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 汇宇制药

  股票代码  : 688553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波

  住所/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股份比例减持至5%

  签署日期: 2024年6月27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系其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股东杨波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345,000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08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明确的进一步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及具体情况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股东杨波持有公司股份21,1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2%。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4年6月27日,股东杨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080股,减持比例0.002%。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杨波持有公司股份21,179,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具体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表: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字): 杨波

  日期:2024年06月27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字):杨波

  日期:2024年06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4-059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多西他赛注射液等三项产品

  获得乌兹别克斯坦上市许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Seacross Pharmaceuticals Ltd.于近日收到乌兹别克斯坦药品管理局(以下简称“乌兹别克斯坦药监局”)核准签发的关于公司产品多西他赛注射液、奥沙利铂注射液、盐酸伊立替康注射液的上市许可,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药品基本情况

  (一)多西他赛注射液

  

  (二)奥沙利铂注射液

  

  (三)盐酸伊立替康注射液

  

  二、 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一)多西他赛注射液

  多西他赛注射液用于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非小细胞肺癌,对头颈部癌、胰腺癌、胃癌、黑色素瘤、软组织肉瘤有一定的疗效。

  公司多西他赛注射液研发成功后已进行了多国注册申报,分别已在中国、英国、德国、芬兰、法国、西班牙、瑞典、匈牙利、埃及等36个国家获得上市许可。截至目前,公司已在包含中国香港、孟加拉国、埃塞俄比亚等11个国家提交注册申请。

  (二)奥沙利铂注射液

  奥沙利铂注射液联合5-氟尿嘧啶(5-FU)和亚叶酸(FA)可用于治疗原发肿瘤完全切除后III期结肠癌的辅助治疗,以及转移性结直肠癌。

  公司奥沙利铂注射液研发成功后已进行了多国注册申报,分别已在中国、英国、匈牙利、阿联酋、加拿大、马来西亚、南非、埃及等16个国家获得上市许可。截至目前,公司已在包含南非、巴尔干半岛、文莱、乌兹别克斯坦等9个国家提交注册申请。

  (三)盐酸伊立替康注射液

  盐酸伊立替康注射液适用于晚期结直肠癌患者的治疗、适用于联合西妥昔单抗治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表达RAS野生型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适用于联合5-氟尿嘧啶、亚叶酸和贝伐单抗治疗结肠或职场转移性患者的一线治疗、适用于联合卡培他滨联合或不联合贝伐单抗的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公司盐酸伊立替康注射液研发成功后已进行了多国注册申报,分别已在中国、英国、保加利亚、新加坡、马来西亚、南非等26个国家获得上市许可。截至目前,公司已在包含中国香港、菲律宾、巴尔干半岛等10个国家提交注册申请。

  三、 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研发的多西他赛注射液、奥沙利铂注射液、盐酸伊立替康注射液在乌兹别克斯坦获批上市,标志着具备了在乌兹别克斯坦市场销售产品的资格,有利于公司拓展乌兹别克斯坦市场的销售、强化产品供应链、丰富产品梯队。同时,有利于公司丰富国际市场产品管线,提升市场的品牌形象,持续拓展国际业务的广度和深度,为国际市场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夯实了基础。

  公司已开展产品上市销售的前期准备工作,同时受产品的非唯一性、同类产品竞争以及未来公司业务的推广效果、销售规模等因素影响,未来能否产生较大收入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产品注册批件的取得在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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