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7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包括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125,000万元,且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由“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活期存款类”调整为“包括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一、本次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增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由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活期存款类”调整为“包括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从而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投资金额
使用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资金来源
1、本次拟调整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资金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推进计划,公司拟使用其中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38号)的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0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379.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3)验第60968971_L01号)。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爱玛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投资方式
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五)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活期存款类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议案》期限一致,即2024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14日。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2024年6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议案》,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6月27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范围,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中心负责对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范围,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效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新金融准则要求,公司将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该等现金管理产品收益列报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等。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5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爱玛转债”转股价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27日,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出现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转股价85%的情形,触发“爱玛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并且在未来3个月内(即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9月27日),公司股价如再次触发“爱玛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一、“爱玛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03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公开发行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债券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自2023年2月23日至2029年2月22日),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到期赎回价为 110 元(含最后一期利息)。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41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2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3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爱玛转债”,债券代码“113666”。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次发行的“爱玛转债”转股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9年2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初始转股价格为61.29元/股,目前转股价格为39.64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及利润分配,“爱玛转债”的转股价格由61.29元/股调整为39.99元/股,因公司实施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爱玛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9月22日起调整为39.64元/股。
二、“爱玛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及修正程序具体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1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在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27日期间,公司股票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已触发“爱玛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三、本次不向下修正“爱玛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爱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3个月内(即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9月27日),如再次触发“爱玛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上述期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开始重新起算,如再次触发“爱玛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爱玛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4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6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20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董事共9人,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剑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爱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公司本次不向下修正“爱玛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3个月内(即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9月27日),如再次触发“爱玛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由30亿元增加至80亿元,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等)。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议案》
公司拟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由“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活期存款类”调整为“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7月18日在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环球金融中心22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9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全资子公司签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的概述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丰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设立项目公司的方式在丰县投资建设爱玛科技集团丰县产业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5月7日,公司已成立全资公司江苏爱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能源”)负责“爱玛科技集团丰县产业园项目”的所有生产经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江苏新能源与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第一块工业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出让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出让人: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受让人:江苏爱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出让宗地编号:2024-G29(白帝河北1-01地块)
4、宗地坐落位置:白帝河北,支农路西。
5、出让宗地面积:526,260.87平方米
6、宗地用途:工业用地
7、出让年限:50年,自交付之日起算
8、出让价款:人民币82,890,000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
9、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丰县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公司全资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资金系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合同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土地的事项有利于顺利推进“爱玛科技集团丰县产业园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利用项目所在地较为完整的电动三轮车产业链优势和政策支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本次购买土地事项将满足公司的实际业务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也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后续公司将开展相应权属证书办理等工作,相关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公司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司将密切关注对外投资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投资。
五、备查文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8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7月18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环球金融中心22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点
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环球金融中心22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
2024年7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现场参会的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4年7月15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王春彦、李新、乔雅昕
联系电话:022-5959 6888
传真:022-5959 9570
邮箱:amkj@aimatech.com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环球金融中心22层。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7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6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等)。
● 投资金额: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由30亿元增加至80亿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选择风险可控的委托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预期收益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额度由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30亿元增加至80亿元,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委托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等),不能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偏股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股票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五)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期限一致,即2024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14日。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期限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024年6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由30亿元增加至80亿元,投资期限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期限一致,即2024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14日,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选择风险可控的委托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预期收益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相关委托理财业务,并加强对相关委托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中心负责对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委托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
根据新金融准则要求,公司将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该等委托理财产品收益列报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等。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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