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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4-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广核新能源(阳江阳东)有限公司(发包人)、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管理方)签署了《中广核阳江帆石一海上风电场基础预制、施工及风机安装工程I标段施工合同》,合同金额约为106,998.86万元人民币(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买方情况

  企业名称:中广核新能源(阳江阳东)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住所:阳江市阳东区大沟镇三丫渡头山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5日

  法定代表人:胡穗兴

  主要股东: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新能源发电项目及综合系统开发、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新能源发电相关技术的开发、咨询和服务;电力供应、合同能源管理(生产项目另设分支机构)。

  中广核新能源(阳江阳东)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系。

  二、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标的:22台14MW风机导管架基础的预制、运输、施工,及22台14MW风机和塔筒的安装工作等。

  合同金额:106,998.86万元人民币(含税)

  结算方式:本合同主要包括合同设备费、工程施工费等,还包括税费、运杂费、保险费等其他费用。其中合同工程款支付包括: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

  履行期限:按照监理人书面通知开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208天。

  违约责任:合同约定了实质性违约、根本性违约、工期延误违约、执行延误违约等责任。

  合同生效条件:同时具备如下条件时: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出具的、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履约保函;2、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3、发包人或管理方发出合同生效通知。

  中广核新能源(阳江阳东)有限公司作为发包人已委托管理方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全面负责本项目建设的管理工作,管理方将代表发包人履行本合同(除付款义务外)相关内容。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同金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4.91%。

  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稳固公司海上风电业务市场地位,有利于提升公司海上风电业务的影响力。

  四、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项目的执行过程有一定的不可控因素,比如环保政策发生较大变化,会引起人员、设备和材料价格的变动,如果遇到市场、政策、法律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按期正常履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 报备文件:

  1、《中广核阳江帆石一海上风电场基础预制、施工及风机安装工程I标段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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