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是对双方开展合作的原则性约定,是基于双方合作共识而达成的战略合作意向,本协议下涉及的具体合作业务,以签署正式协议为准;
2、本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及后续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合作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自律监管规则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协议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为公司未来与合作伙伴共同推动低空经济产业及立体交通的技术创新和商业化进程具有推动作用。
一、本次战略合作背景及协议签署概况
(一)战略合作背景
近年来,随着政策扶持力度的加大和技术的不断进步,低空经济逐步成为全球经济的新焦点。2024年,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科技” “公司”)将践行“1+2+N”战略,在智慧交通场景,公司在存量的城轨数字化基础上,积极构建“车路云协同+低空+低轨卫星”的立体交通产业模式,打造天地互联、空地一体的未来交通网络。公司已与北京鸢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鸢飞科技”)联合发布了unispace低空综合服务平台,并正式发布《众合科技空天产业行动计划》。
(二)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公司与“鸢飞科技”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共同推进低空经济领域的发展。
本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
(一)鸢飞科技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鸢飞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F15Q6D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日期:2017-06-05
(5)法定代表人:张刚
(6)注册资本:1,700万人民币
(7)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富丰路6号3号楼3层307室
(8)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技术检测;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翻译服务;会议服务;公共关系服务;产品设计;摄影扩印服务;文艺创作;市场调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机械设备、照相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工艺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日用品、家用电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说明
鸢飞科技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3、类似交易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未与鸢飞科技签署过类似的协议。
4、履约能力分析
鸢飞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约主体
甲方:众合科技
乙方:鸢飞科技
(二)合作目标
双方通过技术、股权、应用场景和渠道资源等多方面的合作,共同推动低空经济领域的创新与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三)合作内容
1、项目合作
充分发挥众合科技在交通领域的市场地位和渠道资源,采取项目牵引、商务合作的方式,依托鸢飞科技在低空领域的技术产品和行业积累,采取项目牵引、共同推动完成相关低空项目或示范工程的系统开发、建设及运营。
2、场景合作
共同探索低空经济领域的新应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低空+政务管理、低空+文旅、低空+应急救援、低空+物流配送等领域。
3、技术合作
共同开展低空空管系统软硬件结合产品的研发:众合科技负责低空空管安全计算机系统硬件的研发与优化、低空空管AI决策系统硬件的研发与优化;鸢飞科技负责低空空管系统软件的研发与集成、低空空管AI决策算法的研发与集成。双方积极推动该系列产品在各应用场景中实践完善,并共同申请相关标准及专利。
4、股权合作
双方根据项目进展和市场需求,引入众合科技作为鸢飞科技新进股东,众合科技分阶段对鸢飞科技以增资扩股和老股转让的方式进行投资,在合适时机完成控股,实现更紧密的深度合作。
(四)合同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年。协议到期后,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续签或终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助于公司在低空经济领域的战略布局,在稳固大交通存量场景优势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数据服务和产业数字化业务,从单一领域向多元化的智慧交通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开拓公司新的增长曲线。
本协议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协议的签署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其他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情况如下:
2、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持股未发生变动。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
(1)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2)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风险提示
1、本战略合作协议为协议双方合作的初步意向性文件,受有关政策调整、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法律法规等因素影响,具体合作将以另行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具体实施情况而定,具有不确定性;相关合作安排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协议不涉及具体的金额,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双方若有具体项目的合作协议签署,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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