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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24-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7日(星期四)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 9:15-15:00。

  2、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公司会议中心4楼406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毅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和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8,43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0%;反对1,4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0%;弃权9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8,43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0%;反对1,35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6%;弃权15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00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8,43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0%;反对80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6%;弃权71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00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8,43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0%;反对80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6%;弃权71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0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8,55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9%;反对80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6%;弃权58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659,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611%;反对80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28%;弃权58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6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分红前公司总股本262,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3,125.00万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尚未分配的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议案6.00 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授权的议案

  子议案6.01 发行主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7,534,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52%;反对1,772,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9%;弃权64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子议案6.02 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7,534,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52%;反对1,772,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9%;弃权64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子议案6.03 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7,534,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52%;反对1,772,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9%;弃权64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子议案6.04 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7,534,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52%;反对1,772,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9%;弃权64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子议案6.05 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7,512,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4%;反对1,772,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9%;弃权66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7%。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子议案6.06 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7,534,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52%;反对1,772,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9%;弃权64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子议案6.07 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7,534,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52%;反对1,772,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9%;弃权64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子议案6.08 债务融资工具的偿债保障措施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7,534,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52%;反对1,772,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9%;弃权64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子议案6.09 公司申请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其他授权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7,534,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52%;反对1,772,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9%;弃权64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子议案6.10 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7,534,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52%;反对1,772,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9%;弃权64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7.00 关于确认2023年度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子议案7.01 与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在审议该子议案时,关联股东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合计所持有748,771,287股。

  同意489,788,5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69%;反对80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1%;弃权58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0%。

  同意13,659,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611%;反对80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28%;弃权58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62%。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子议案7.02 与其他关联法人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在审议该子议案时,关联股东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合计所持有476,128,587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762,431,2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80%;反对80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9%;弃权58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659,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611%;反对80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28%;弃权58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62%。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子议案7.03 与其他关联自然人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8,55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9%;反对80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6%;弃权58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659,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611%;反对80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28%;弃权58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62%。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8.00 关于2023年度董事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8,53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0%;反对1,30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5%;弃权10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637,4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116%;反对1,30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34%;弃权10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5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00 关于2023年度监事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8,53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0%;反对1,39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9%;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637,4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116%;反对1,39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01%;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除上述审议事项外,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分别进行了述职。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陈笛、孟柔蕾

  3、见证律师结论性意见: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24-023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首席运营官、首席信息官祖强先生因达到退休年龄,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运营官、首席信息官职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其中,在公司聘任新的首席信息官前,由公司副总经理、合规总监邢怀柱先生代行首席信息官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祖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董事会对祖强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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