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4年6月28日起,本公司指定下列流动性服务商为相关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动性服务商:
1、嘉实标普石油天然气勘探及生产精选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15951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嘉实中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53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嘉实国证绿色电力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62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嘉实中证高端装备细分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63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嘉实创业板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67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嘉实国证通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69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嘉实中证软件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85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嘉实中证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87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嘉实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92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8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