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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指定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 主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4年6月28日起,本公司指定下列流动性服务商为相关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动性服务商:

  1、嘉实标普石油天然气勘探及生产精选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15951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嘉实中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53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嘉实国证绿色电力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62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嘉实中证高端装备细分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63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嘉实创业板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67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嘉实国证通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69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嘉实中证软件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85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嘉实中证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87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嘉实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92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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