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债权重组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鹰建设”)实施债权重组,PT EKSOTIKA ABADI INDONESIA(以下简称“PTEK公司”)将拥有位于印尼首都雅加达市星展银行的办公单元的所有权转让给宝鹰建设全资子公司印尼宝鹰投资有限公司,用以抵偿《股份买卖协议》PTEK公司尚未支付的剩余股权转让款人民币2,793.85万元;公司聘请深圳中企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债权重组涉及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471.43万元,针对剩余股权转让款与评估价值差额部分人民币322.42万元,同意宝鹰建设放弃相关权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债权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回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的议案》。
根据《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02601号),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标,同意公司收回本次涉及的合计327.29万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43.09%),并由管理委员会办理持股计划份额取消收回手续。本次处理完成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关联董事古朴先生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长古少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债权重组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债权重组事项有利于化解历史应收账款的回款风险,有利于最大化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债权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2、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回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同意公司收回本次涉及的合计327.29万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43.09%),由管理委员会办理持股计划份额取消收回手续。本次处理完成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关联监事古少波先生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债权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权重组事项概述
2018年12月31日,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鹰建设”)与PT EKSOTIKA ABADI INDONESIA(以下简称“PTEK公司”)签订了《印尼宝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买卖协议》(以下简称“《股份买卖协议》”),约定宝鹰建设将其持有的印尼宝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尼宝鹰建设”)60%的股权以10,712,718.9美元(含税)的价格转让给PTEK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月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下属子公司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截止目前,PTEK公司尚未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人民币金额为2,793.85万元。
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债权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宝鹰建设实施债权重组事项。经买卖双方友好协商确定,PTEK公司将拥有位于印尼首都雅加达市星展银行的办公单元(以下简称“办公单元”)的所有权转让给宝鹰建设全资子公司印尼宝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尼宝鹰投资”),用以抵偿《股份买卖协议》PTEK公司尚未支付的剩余股权转让款,公司聘请了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深圳中企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债权重组涉及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深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051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471.43万元,针对剩余股权转让款与评估价值差额部分人民币322.42万元,宝鹰建设同意放弃相关权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债权重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债权重组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PT EKSOTIKA ABADI INDONESIA
1、企业类型:私人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7年4月26日
3、注册资本:Rp 10,500,000,000
4、公司注册号:AHU-1230 AH.02.01 Th. 2010
5、营业执照号:166/24.1PB/31.74/-1.824.27/e/2017
6、经营场所:Jl. Dr. Ide Anak Agung Gde Agung Kav. E. 4.2. No. 2, Jakarta Selatan
7、经营范围:贸易,矿业,服务,建筑,工业等。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PT 公司不是公司的关联方,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抵债资产概况
近日,经友好协商确定,PTEK公司将位于印尼首都雅加达的办公单元的所有权转让给印尼宝鹰投资,以抵偿《股份买卖协议》项下尚未支付的剩余股权转让款项。具体抵债资产概况如下:
1、资产地址:DBS Bank Tower - Ciputra World 1 Jakarta(中文简称为“星展银行办公空间”)位于特区省和首都雅加达,南雅加达市,Setiabudi区, Karet Kuningan街道,Jalan Prof. Dr. Satrio Kav 3.5 South Jakarta;
2、资产楼层/号:17层/06号;
3、资产套内面积(精装修): 462.25 m?。
4、资产开发商: PT. Ciputra Adigraha
5、其他说明: 2015年10月29日,PTEK公司与PT. Ciputra Adigraha签署了编号为 00019/CWJ- DBT-LGL/X/2015土地和建筑物买卖协议,购买上述资产。
截至本公告日,印尼宝鹰投资已按照印尼当地法律法规缴纳了过户所需部分相关税款,抵债资产正在办理产权证明,在公司取得产权证明时,不会存在被查封或已抵押或已出售给第三方等权利受限、权利负担或权利瑕疵情形。
四、抵债资产的评估情况
根据深圳中企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抵债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深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051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以2024年5月17日为估值基准日。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位于印度尼西亚雅加达首都特区省南雅加达市(Jalan Prof. Dr. Satrio Kav 3.5 South Jakarta, Karet Kuningan Sub District, Setiabudi District)星展银行大厦(雅加达徐清华世界一号办公大楼)1706室拟以抵债资产经采用市场法评估,资产评估价值为49,428,669,850印尼盾,折合人民币为人民币2,471.43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抵债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五、债权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
1、PTEK公司拥有位于 DBS Bank Tower Unit 1706, Jl. Prof. DR. Satrio RT 018 RW 04, Karet Kuningan, Setiabudi, Jakarta Selatan的办公单元的所有权,并作为实际拥有人。宝鹰建设和PTEK公司特此同意,PTEK公司应将办公单元的所有权转让给宝鹰建设或宝鹰建设指定的一方,以代替根据协议支付第二笔款项。
2、PTEK公司同意将办公单元的所有权转让给宝鹰建设或宝鹰建设指定的一方,宝鹰建设同意接受办公单元的所有权以代替第二笔付款。
3、双方特此承认,办公单元并非注册在PTEK公司名义下,但仍由PTEK公司作为受益所有人控制。
4、PTEK公司应促使该办公单元的公寓单元所有权证书以宝鹰建设关联公司的名义签发,随后PTEK公司将不再对该办公单元拥有任何所有权。
5、办公单元所有权成功转让给宝鹰建设关联公司后,PTEK公司不再承担支付第二笔款项的义务。
6、PTEK公司保证该办公单元已经过独立评估,且在签署本共有协议书时,该办公单元的评估价值等于股权转让协议中到期的第二笔付款的金额。
7、如果办公单元的评估价值低于第二次付款的金额,宝鹰建设特此放弃PTEK公司就金额差异支付任何款项的义务。
8、本共有协议书受印度尼西亚共和国适用法律的管辖和解释。
六、债权重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以房抵债事项是公司为维护自身权益而采取的有效措施,能有效减少公司损失。抵债资产经第三方评估,定价以评估结果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公司经审慎考虑后认为,抵债房产评估价值虽低于债权金额,适当让步以债权重组方式化解历史应收账款的回款风险是目前实现资产安全的最优办法,也有利于最大化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2、上述应收股权转让款项,截至目前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若本次债权重组顺利实施,预计增加公司2024年度税前利润约为人民币2,471.43万元。
3、公司本次以房抵债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4、该办公单元为带租约移交,目前为出租状态,后续公司以自持出租为主。
七、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已发生的债权重组事项
本次董事会审议债权重组金额以公允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2,471.43万元,除此之外,前12个月内累计签署以房抵债合同并已办理过户的资产金额为人民币533.39万元,上述合计人民币3,004.82万元。
鉴于公司已实际发生及拟发生的债权重组金额合计值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程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债权重组金额将不再纳入12个月累计计算董事会审议标准范围。
八、风险提示
1、本次以房抵债事项仍需各方根据印尼当地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抵债房产的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相关抵债的不动产权能否顺利完成过户登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抵债事项,对公司2024年度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影响金额将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以房抵债事项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及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股份买卖协议》;
5、《共有协议书》;
6、《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回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的议案》。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已届满,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简述
1、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4月27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份,即公司回购股份7,595,885股,认购价格为3.24元/股,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2日、2022年4月22日及2022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2年5月12日,公司完成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事项,非交易过户股份数量为7,595,885股,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610,667.4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3、2023年6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回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份额的议案》。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0012970号),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且部分持有人已不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条件,公司合计收回432.29万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上述份额取消收回后,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将由7,595,885股调整为3,272,985股。关联董事、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业绩考核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且员工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性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均为5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具体锁定安排如下:
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未解锁的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取得的公司股票,亦应对应遵守以上锁定和解锁安排。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与个人绩效考核指标,考核期为2022年和2023年两个会计年度,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最终考核结果将作为各持有人每个年度对应批次持股计划份额所涉标的股票解锁及收益分配计算的依据。
1、公司业绩考核
注:本公告中所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以经审计的金额为准,“营业收入”指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总收入,“净利润”指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且剔除因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所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数;“净利润增长率”=(本期净利润-上期净利润)/上期净利润绝对值。
2、个人绩效考核
若公司业绩考核达标,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最终解锁的持股计划份额所涉标的股票数量。个人绩效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在董事会和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考核一次。具体如下:
个人当期解锁的持股计划份额所涉标的股票数量=目标解锁数量×解锁比例。
若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则该解锁期内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权益全部不得解锁,由管理委员会办理持股计划份额取消收回手续,管理委员会将根据《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一)因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而收回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的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及达成情况如下:
注:上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02601号)的金额为准,“营业收入”指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总收入,“净利润”指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且剔除因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所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数;“净利润增长率”=(本期净利润-上期净利润)/上期净利润绝对值。
鉴于上述情况,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公司将收回本次涉及的合计3,272,985股持有人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43.09%)。根据《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若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则该解锁期内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权益全部不得解锁,由管理委员会办理持股计划份额取消收回手续,管理委员会将根据《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本次处理完成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二)限售规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上述敏感期是指《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期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其他期间。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和终止的情形及决策程序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2、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满后,持有人会议未作出有效的延长存续期的决议,则本计划自行终止。
3、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且员工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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