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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结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4-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及关键零部件精密成形装备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37号)核准,本公司于2022年6月通过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面值总额为439,8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年。截至2022年6月28日,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9,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913,924.5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2,886,075.4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16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项目资金投资进度情况

  截至2024年5月31日,“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及关键零部件精密成形装备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一期)”进度情况如下:

  

  注:其中募集资金付款20,377.32万元,占投资总额的比例47.07%;自有资金付款2,867.56万元,占投资总额的比例6.62%。

  三、 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不变的情况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将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及关键零部件精密成形装备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一期)”计划完成时间从2024年6月延期至2025年6月。

  四、 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因受到前期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设备订购到货计划变化的影响,项目建设较预期有所延缓,无法按既定计划在2024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为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在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不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将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及关键零部件精密成形装备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一期)”计划完成时间从 2024年6月延期至2025年6月。

  五、 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的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及关键零部件精密成形装备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一期)”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基于保障项目建设质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而审慎作出的决定,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未发生变化,项目延期期间若导致公司产能不足,公司将积极采取内部提升效率、部分工序委外加工等形式予以解决,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的完成,不会对公司未来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产生影响。

  六、 审议程序

  1、审议情况

  2024年6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结项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及关键零部件精密成形装备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独立董事审查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变化,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及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瑞鹄模具本次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及关键零部件精密成形装备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一期)”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及关键零部件精密成形装备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一期)”延期是公司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提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4、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结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4-060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轻量化

  车身部件项目暨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为积极把握新能源汽车持续快速发展带来的轻量化车身零部件业务发展机会,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市场调研,结合自身能力和优势,拟由控股子公司芜湖瑞鹄浩博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鹄浩博”)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部件项目”(以下称项目)。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部件项目暨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拟由瑞鹄浩博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部件项目”;并由瑞鹄浩博全体股东共同同股同比以货币增资5,000万元人民币用于项目建设,以促进其主营业务进一步发展壮大。

  本次公司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并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部件项目”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项目投资及增资相关主体情况

  1、项目投资主体情况

  (1)项目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以上2023年度财务数据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1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共同增资方情况

  (1)基本情况

  

  (2)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浩博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公司与浩博科技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项目投资及增资的主要内容

  1、项目投资建设主要内容

  (1)项目建设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芜湖瑞鹄浩博模具有限公司。

  (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冲压制件、焊装总成件工艺开发、设计及制造。项目计划总投资28,57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9,937万元,占比69.77%,无形资产投资2,703万元,占比9.46%;铺底流动资金投资5,937万元,占比20.78%;满产后具备年产1,600万件轻量化车身冲压件及焊接总成件生产能力。

  (3)项目建设地点: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

  (4)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

  2、增资主要内容

  (1)增资方式:公司和芜湖浩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浩博科技”)同股同比以货币增资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货币增资2,550万元人民币、占本次增资总额51%,浩博科技以货币增资2,450万元人民币、占本次增资总额49%;本次增资后,公司和浩博科技对瑞鹄浩博的总出资为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10,200万元人民币、占比51%,浩博科技出资9,800万元人民币、占比49%。

  (2)本次增资前后,瑞鹄浩博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四、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

  为积极把握新能源汽车持续快速发展带来的轻量化车身零部件业务机会,瑞鹄浩博通过本项目投资建设,进一步扩大现有冲压制件生产能力,并向焊装总成部件业务延伸,以增强瑞鹄浩博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遵循自愿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约定股权比例出资、同股同权、依法享有权利、承担风险。上述投资各方根据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协商确定并缴纳出资,并根据各自出资比例承担对应的责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存在的风险

  目前国内新能源汽车发展迅速,市场汽车零部件产业投资热度高,存在市场竞争激烈,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的风险。

  公司及投资各方将积极采取如下对策应对风险:(1)合理规划项目建设规模,为新增产能顺利消化提供前提保障:项目建设规模综合行业空间及公司未来竞争能力、业务规模空间情况,通过分析重点客户需求,结合市场预测,综合确定项目产能规模及建设节奏,为产能的顺利消化提供良好的前提条件。(2)深化现有客户合作,为新增产能顺利消化提供渠道保障: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长期的积累已经拥有合作关系稳定的优质客户,在项目市场调研和方案策划阶段已与部分客户达成意向或取得项目定点意向,对项目新增产能可以提供稳定的业务机会。(3)加强市场开拓力度,为新增产能顺利消化提供潜在机遇: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客户均为汽车整车企业,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下游客户对冲压制件及焊装总成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加,将为公司项目产能的顺利消化提供潜在的市场机遇。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4-061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4年6月27日,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鹄模具”“公司”)与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科技”)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向奇瑞科技转让其持有的达奥(芜湖)汽车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奥汽车”、“标的公司”)全部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关联交易”),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达奥汽车股权。

  2、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戚士龙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但并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事项。

  一、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概述

  近日,公司与奇瑞科技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向奇瑞科技转让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40%的股权(对应86,218,458.00元出资额,其中43,110,000.00元实缴出资额,43,108,458.00元认缴但尚未实缴的出资额)。

  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达奥汽车2023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于2024年5月6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4]241Z007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达奥汽车2023年度净利润为3,114,867.1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06,066,983.30元,按出资比例折算公司对达奥汽车股东权益为21,734,825.72元。

  参考前述达奥汽车资产财务状况,经公司与奇瑞科技平等友好协商,确定公司持有达奥汽车40%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3,110,000.00元,不低于公司对达奥汽车的实缴出资额,且不低于公司在达奥汽车对应的股东权益金额;本次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达奥汽车股权,同时公司对达奥汽车认缴未实缴出资部分义务由本次股权受让方奇瑞科技承接履行;本次股权转让对价款,奇瑞科技在达奥汽车完成办理注册变更登记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汇方式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奇瑞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但并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事项。本次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3,110,000.00元,低于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702,412,365.47元的5%,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戚士龙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本次股权转让方案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尚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经营者集中的审查批准后方生效。达奥汽车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经营者集中的审查批准后,及时完成股权转让后的相关工作,包括达奥汽车章程的修订,股东名册的变更记载,董事、监事的变更,工商登记资料变更等。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89,255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7330104763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21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鞍山路

  法定代表人:戚士龙

  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结构: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998,281.91万元、净资产为499,560.32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371,457.42万元、净利润13,886.6万元。前述数据已经审计。

  关联关系说明:奇瑞科技持有公司2,7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9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奇瑞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股权为公司持有的达奥汽车股权,标的股权由公司合法持有且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限制转让的情况,标的股权不存在查封和冻结等限制转让的司法措施。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达奥(芜湖)汽车制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15,546,146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7448803030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金属结构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土地使用权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经营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凤鸣湖南路6号

  法定代表人:严兴国

  股权结构:奇瑞科技持股48%(本次股权转让前)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关联关系:公司联营企业、奇瑞科技控股的企业

  1、目标公司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注:以上2022年、2023年度财务数据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原则

  本次交易双方为了公平合理、定价公允,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达奥汽车2023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于2024年5月6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4]241Z007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达奥汽车2023年度净利润为3,114,867.1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06,066,983.30元,按出资比例折算公司对达奥汽车股东权益为21,734,825.72元。

  参考前述达奥汽车资产财务状况,经公司与奇瑞科技平等友好协商,确定公司持有达奥汽车40%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3,110,000.00元,不低于公司对达奥汽车的实缴出资额,且不低于公司在达奥汽车对应的股东权益金额;本次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达奥汽车股权,同时公司对达奥汽车认缴未实缴出资部分义务由本次股权受让方奇瑞科技承接履行;本次股权转让对价款,奇瑞科技在达奥汽车完成办理注册变更登记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汇方式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本次股权转让的税费由各方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办理注册变更登记的费用由达奥汽车承担。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转让方:瑞鹄模具

  (二)受让方:奇瑞科技

  (三)标的公司:达奥汽车

  (四)标的股权:转让方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股权

  (五)转让价格

  在满足本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相关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受让方以人民币43,110,000.00元的价格受让转让方所持有的标的股权。

  (六)价款支付方式

  受让方应于交割日后10个工作日内将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即43,110,000.00元)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七)标的股权交割

  标的公司向受让方提供股东名册并完成本次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程序之日即为本次转让的交割日。

  (八)期间损益

  标的股权对应的标的公司过渡期间损益由标的公司享有或承担,双方无需向对方进行补足。

  (九)职工安置

  交割日后,标的公司职工的劳动合同关系不因本次交易发生变动,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

  (十)债权、债券处理

  交割日后,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或有负债仍由标的公司享有或承担,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

  六、涉及本次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为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不涉及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士变动计划。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因此导致公司新增的关联交易或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况。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款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方奇瑞科技有较强的履约能力,转让款回收风险较小。达奥汽车系瑞鹄模具参股企业,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经营情况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4年1-5月份,公司与关联方奇瑞科技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43,750元。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产业发展方向,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促进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发展,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十一、中介机构意见

  瑞鹄模具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关联董事、关联监事遵守了回避制度,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保荐机构对公司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5、股权转让协议;

  6、达奥(芜湖)汽车制品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4-063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6月27日以现场投票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22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电话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傅威连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的监事5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结项的议案》。

  经审议,为了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全面、稳步推进,公司将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及关键零部件精密成形装备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一期)”的建设周期从2024年6月延期至2025年6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结项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部件项目暨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增资及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部件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所作出的慎重决策,有利于增强控股子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因此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部件项目暨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为进一步聚焦主业,同意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向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达奥(芜湖)汽车制品有限公司40%的股权。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张昊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4-062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27日以现场投票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22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电话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柴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结项的议案》。

  经审议,为了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全面、稳步推进,公司将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及关键零部件精密成形装备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一期)”的建设周期从2024年6月延期至2025年6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结项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部件项目暨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增资及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部件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所作出的慎重决策,有利于增强控股子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因此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部件项目暨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为进一步聚焦主业,同意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向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达奥(芜湖)汽车制品有限公司40%的股权。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戚士龙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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