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博时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由。本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基金基本信息
二、本基金合同的终止时间
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后,本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刊登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并组织本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了清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博时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
三、备查文件
1、《博时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3、《博时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4、《博时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博时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事宜之法律意见》
四、特别提示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详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 (免长途话费)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8日
博时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
博时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自2024年5月28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报告全文于2024年6月28日在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105568)咨询。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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