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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 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5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7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4.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5,088.96万元,扣除发行费等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3,223.0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6月17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2806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二)募投项目历次调整情况

  1、公司于2020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9月9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万吨/年成膜助剂项目”变更为“23000吨/年受阻胺类光稳定剂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重庆元利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元利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1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受阻胺类光稳定剂项目的议案》,同意将“23000吨/年受阻胺类光稳定剂项目”变更为“35000吨/年受阻胺类光稳定剂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山东元利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潍坊元利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朱刘化工园区变更为昌邑下营化工产业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项目总投资金额由5,000万元变更为13,000万元,项目原实施内容为:(1)加强对主导产品的工艺研究,推动产品不断创新升级,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2)推进在研项目及新项目的工艺改进和产业化应用,做好技术和产品储备,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变更后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研发楼和实验楼。购置高效液相色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气质联用仪、不锈钢精馏器等设备631台(套);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即“4万吨/年环保溶剂(MDBE)项目”以及“3万吨/年脂肪醇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546.5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拟将“35000吨/年受阻胺类光稳定剂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3年12月延长至2024年12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3年12月延长至2024年6月。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28日,各募投项目进度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以上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数据未经审计。2.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形成的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支出的净额也一并投入至项目建设中,故“35000吨/年受阻胺类光稳定剂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资金已超过计划使用金额。3.“4万吨/年环保溶剂(MDBE)项目”以及“3万吨/年脂肪醇项目”实际节余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6,622.47万元。

  截至2024年6月28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决定将其予以结项。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已全部投入上述募投项目,无节余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28日,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出计划使用规模的部分为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

  三、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者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已超过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规模,无节余募集资金,因此免于前述审议程序。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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