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四川莱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莱尔”)。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成都莱尔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莱尔”)为控股子公司四川莱尔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3.8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本次担保额度已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四川莱尔建设“年产3800吨碳纳米管及3.8万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项目”的资金需求,近日,四川莱尔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8亿元,借款期限为96个月。公司、成都莱尔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四川莱尔向该行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成都莱尔为四川莱尔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3.8亿元。
四川莱尔本次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行借款,借款用途为:用于“年产3800吨碳纳米管及3.8万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项目建设及置换因建设本项目形成的负债性资金”,四川莱尔同时以该项目的土地(川[2023]眉山市不动产权第0017050号)为本次借款提供了抵押担保,并约定项目建成并取得不动产权证后转为现房抵押。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额度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行(甲方)
2、保证人: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莱尔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3、被保证的主债权: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4年6月24日至2032年6月30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380,000,000.00元(大写:叁亿捌仟万元整)的最高余额内,甲方依据与四川莱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债务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及其他文件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上述最高余额,是指在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主债权确定之日,以人民币表示的债权本金余额之和。
4、保证方式: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成都莱尔本次为四川莱尔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四川莱尔项目建设需要,上述担保有利于增强四川莱尔融资能力,为其“年产3800吨碳纳米管及3.8万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项目产能建设顺利开展,推进公司碳纳米管的产业化进程,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四川莱尔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违约风险和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四川莱尔其他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不含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8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7.78%。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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