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 2024-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洪涛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洪涛先生、平丽洁女士、刘越女士、梁春红女士、黄建先生、王齐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暂未设置职工代表董事)。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位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 同意提名刘洪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1.2 同意提名平丽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1.3 同意提名刘越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1.4 同意提名梁春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1.5 同意提名黄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1.6 同意提名王齐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华先生、李强先生、孟凡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其中孟凡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位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1 同意提名陈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2 同意提名李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3 同意提名孟凡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均发表了声明,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3.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作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5)。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洪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2015年8月至2022年8月先后担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行政管理中心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董事,现担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刘洪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江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平丽洁,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先后任职于北京汇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澳大利亚Plastic Wax Pty Limited和北京聚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目前担任海南江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青岛英派斯(集团)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截至目前,平丽洁女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江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10%股权并担任海南江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越,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9月至2019年7月,担任香港友邦国际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兼高级财富管理经理;2019年7月至今,担任海南涵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5月至今担任海南融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总监兼董事长助理。
截至目前,刘越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梁春红,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1992年至2023年12月先后担任山东燕陵蜜酒厂财务科科长、山东华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梁春红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2018年1月至2022年7月,担任青岛中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青岛海牛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行政副总。
截至目前,黄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齐亮,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2012年4月至今,在公司担任制造一本部副总监。
截至目前,王齐亮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7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泰山产业领军人才。1989年7月至1991年10月,在工商银行曲阜县支行计划科工作;1991年11月至1999年12月,在工商银行济宁分行办公室任宣传科科长,国际业务部国际结算科科长;2000年1月至2001年10月,任工商银行汶上县支行副行长;2001年11月至2002年8月任工商银行济宁分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05年3月至2011年10月,在山东经济学院财税金融研究所任副所长、所长;2011年11月至2013年10月,在山东财经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任主任;2013年11月至今,任山东财经大学当代金融研究所任所长、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同时兼任冠均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29)、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461)、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等职务。
截至目前,陈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7月至1999年6月,就职于中国工艺集团有限公司;1999年9月至2000年9月,任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市场经理;2003年3月至2005年4月,任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05年4月至今,历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管理合伙人、管理合伙人/主任、管理合伙人。现同时担任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067)独立董事、上海傲世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德州扒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派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地壹号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截至目前,李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孟凡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2006年7月至2016年3月就职于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任财务经理;2016年3月至2021年8月,担任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9月至2023年2月,担任北京中科闻歌科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CFO;2023年9月至今,担任深圳达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孟凡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 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 2024-051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军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杨军先生、丁慧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通过,将与职工代表监事范真女士(简历见附件)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位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 同意提名杨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1.2 同意提名丁慧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2.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6月28日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杨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8月出生,高中学历。2006年8月至2016年4月,在济南市冶金科学研究所担任业务员;2016年4月至今,任海南江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经理。
截至目前,杨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江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经理,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丁慧玲,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年4月至2018年12月,在公司担任公共事务专员;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在公司担任总经理办公室专员;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知识产权部经理。
截至目前,丁慧玲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范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2001年6月至2010年1月任青岛英卓商贸有限公司经理职务,2010年2月至2014年6月任青岛英派斯健康发展有限公司综合管理岗职务,2014年7月至今任公司综合保障部经理职务。
截至目前,范真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 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 2024-052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决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以及《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洪涛先生、平丽洁女士、刘越女士、梁春红女士、黄建先生、王齐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同意提名陈华先生、李强先生、孟凡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上述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暂未设置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孟凡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陈华先生、李强先生、孟凡强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兼任境内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不超过三家。公司已向深交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洪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2015年8月至2022年8月先后担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行政管理中心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董事,现担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刘洪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江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平丽洁,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先后任职于北京汇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澳大利亚Plastic Wax Pty Limited和北京聚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目前担任海南江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青岛英派斯(集团)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截至目前,平丽洁女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江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10%股权并担任海南江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越,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9月至2019年7月,担任香港友邦国际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兼高级财富管理经理;2019年7月至今,担任海南涵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5月至今担任海南融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总监兼董事长助理。
截至目前,刘越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梁春红,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1992年至2023年12月先后担任山东燕陵蜜酒厂财务科科长、山东华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梁春红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2018年1月至2022年7月,担任青岛中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青岛海牛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行政副总。
截至目前,黄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齐亮,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2012年4月至今,在公司担任制造一本部副总监。
截至目前,王齐亮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7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泰山产业领军人才。1989年7月至1991年10月,在工商银行曲阜县支行计划科工作;1991年11月至1999年12月,在工商银行济宁分行办公室任宣传科科长,国际业务部国际结算科科长;2000年1月至2001年10月,任工商银行汶上县支行副行长;2001年11月至2002年8月任工商银行济宁分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05年3月至2011年10月,在山东经济学院财税金融研究所任副所长、所长;2011年11月至2013年10月,在山东财经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任主任;2013年11月至今,任山东财经大学当代金融研究所任所长、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同时兼任冠均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29)、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461)、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等职务。
截至目前,陈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7月至1999年6月,就职于中国工艺集团有限公司;1999年9月至2000年9月,任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市场经理;2003年3月至2005年4月,任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05年4月至今,历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管理合伙人、管理合伙人/主任、管理合伙人。现同时担任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067)独立董事、上海傲世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德州扒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派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地壹号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截至目前,李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孟凡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2006年7月至2016年3月就职于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任财务经理;2016年3月至2021年8月,担任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9月至2023年2月,担任北京中科闻歌科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CFO;2023年9月至今,担任深圳达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孟凡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 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 2024-053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决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职工民主决策会议,推选范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现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杨军先生、丁慧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通过,将与职工代表监事范真女士(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前,原监事会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对第三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6月28日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杨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8月出生,高中学历。2006年8月至2016年4月,在济南市冶金科学研究所担任业务员;2016年4月至今,任海南江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经理。
截至目前,杨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江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经理,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丁慧玲,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2014年4月至2018年12月,在公司担任公共事务专员;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在公司担任总经理办公室专员;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知识产权部经理。
截至目前,丁慧玲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范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2001年6月至2010年1月任青岛英卓商贸有限公司经理职务,2010年2月至2014年6月任青岛英派斯健康发展有限公司综合管理岗职务,2014年7月至今任公司综合保障部经理职务。
截至目前,范真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2024-054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因本事项与全体董事、监事有利害关系,根据《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责任险基本方案:
1、投保人: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保险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3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6、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责任险投保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后续在公司及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 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 2024-055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现将会议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15日(周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15日(周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7月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18号国展财富中心3号楼7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逐项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
1.1 《选举刘洪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平丽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刘越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梁春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黄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选举王齐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逐项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
2.1 《选举陈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李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孟凡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逐项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累积投票)
3.1《选举杨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选举丁慧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29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相关内容。
本次会议审议之议案1为累积投票议案,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
本次会议审议之议案2为累积投票议案,应选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之议案3为累积投票议案,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
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3表决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股东登记表》(附件3)采取直接送达、书面信函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恕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以2024年7月12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2.登记时间:2024年7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18号国展财富中心3号楼7层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18号国展财富中心3号楼7层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266061(信函上请注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媛
联系电话:0532-85793159
传真:0532-85793159
电子邮箱:information@impulsefitness.com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会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费、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登记表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99”,投票简称为“英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该受托人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如无作明确指示,则由本单位(本人)之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
1.请委托股东对上述审议议案填写表决票或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并在相应表格中打“√”;每项为单选,不选或多选均视为委托股东未作明确指示。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附件3: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登记表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 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 2024-056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及《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民主决策会议。
经与会职工认真讨论,一致推选范真女士(个人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任期一致。
该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第四届监事会组成后,职工监事的比例不低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6月28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范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2001年6月至2010年1月任青岛英卓商贸有限公司经理职务,2010年2月至2014年6月任青岛英派斯健康发展有限公司综合管理岗职务,2014年7月至今任公司综合保障部经理职务。
截至目前,范真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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