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公告编号:2024-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7月1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亚运大道1003号2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15日
至2024年7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7月12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2、登记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亚运大道1003号2号楼一楼会议室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通过现场办理登记或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非现场登记的,参会登记文件须在2024年7月12日下午18: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来电确认登记状态;公司不接受仅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办理登记文件要求如下: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4)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委托人签字、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原件。
4、注意事项: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现场出席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需自理。
2、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等,以备律师见证。
3、拟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达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39184660
电子邮箱:dm@smartgiant.com
传真:020-39122156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亚运大道1003号2号楼思林杰
特此公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7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公告编号:2024-032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吴艳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投票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经认真研究审议,监事会形成决议如下: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三:《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公告编号:2024-031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审议情况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无实质性修订条款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正文部分援引其他条款序号、标点的调整、目录变更以及根据最新《公司法》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修订。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因公司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公司变更登记/备案所需文件、根据登记机关的要求对文件进行相应的修改等。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事宜,以上公司章程变更内容以最终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表:
以上制度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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