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地点情况概述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明冠锂膜公司年产2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定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将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明冠锂膜公司年产2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将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由原计划的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潮路666号,变更为宜春市经开区春和路以南宜商大道以东。该项目变更项目建设用地后,前期已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替换后返还给“明冠锂膜公司年产2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继续用于该募投项目的建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定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明冠锂膜公司年产2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二、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6月2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明冠锂膜技术有限公司已完成以自有资金3,554.37万元归还“明冠锂膜公司年产2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前期已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相应资金已返还到“明冠锂膜公司年产2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专户账号为14381101040038049)。上述募集资金替换归还情况,公司已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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