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某监察委员会出具的《立案通知书》和董事长巨万里先生家属的通知,巨万里先生家属收到国家某监察委员会出具的《立案通知书》和《留置通知书》,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巨万里先生被立案调查和实施留置。
巨万里先生在留置期间暂时无法履行董事长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现经公司董事会过半数董事一致同意,在巨万里先生不能履行董事长职责期间,由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超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的相关职责,以及代为履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公司拥有完善的治理及内部控制机制,已对相关事项做了妥善安排,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除巨万里先生外的公司其他全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目前均正常履职,高管团队已对日常经营管理相关事项做了妥善安排,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各项业务正稳步推进中。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知悉留置及立案调查的进展及结论,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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