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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96                           证券简称:中银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29日以视频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国强先生列席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96               证券简称:中银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7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6月29日以视频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3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3名。会议由董事长宁敏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向内蒙古兴和县人民政府捐赠乡村振兴资金15万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向内蒙古兴和县人民政府捐赠乡村振兴资金15万元。

  五、审议通过《关于中银证券2023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2023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六、审议通过《关于中银证券2024年度绩效指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经审议,同意公司2024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包括考核维度、指标构成、指标口径等内容。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基金管理业务信息披露制度(2024年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24年7月16日(周二)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九、董事会审阅了《提请董事会审阅公募基金业务监察稽核报告》,全体董事对上述报告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96       证券简称:中银证券       公告编号:2024-020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7月16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728号海神诺富特大酒店5楼麦哲伦1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16日

  至2024年7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3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 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 非自然人股东:非自然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非自然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 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非自然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 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7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3、个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股东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原件;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的股东,除现场出示上述登记材料原件外,还需另行提供复印件一份。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20328622

  传真:021-58883554

  邮箱:qi.zhou@bocichina.com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楼(邮编:200120)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7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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