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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420            证券简称:美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6月,公司未实施回购。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775,365股,占公司总股本88,430,000股的比例为3.1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74元/股,最低价为18.8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195,722.6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88420           证券简称:美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7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时代奥城写字楼C6南7层1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17日

  至2024年7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4年7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前往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以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4年7月12日16:30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时代奥城写字楼C6南7层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按照以下规定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或者前述人员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护照、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传真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在信函、传真或者邮件上面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提供符合上述3项条件中需要的资料扫描件,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正玲

  电话:022-23477688

  传真:022-23477688

  邮箱:meitengin@tjmeiteng.com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时代奥城写字楼C6南7层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三)请参会者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7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20            证券简称:美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变更情况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魏会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魏会生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魏会生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不足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且现有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前,魏会生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二、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一)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提名委员会:经审阅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了解到邢月改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且在会计专业岗位具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邢月改女士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培训课程的学习。提名委员会认为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综上,同意提名邢月改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邢月改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同时推选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均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邢月改女士,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天津津邦汽车车身附件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大成万达天津有限公司财务科长、经理、资深经理,天津绿茵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现任天津壹鸣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邢月改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0股,持股比例为0%。邢月改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420          证券简称:美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被担保人为山东莱芜煤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煤智能”),系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腾科技”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控股子公司莱煤智能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为莱煤智能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莱煤智能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 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莱煤智能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为莱煤智能在前述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且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且基于业务实际操作的便利性及其他少数股东无明显提供担保的必要性,因此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公司本次拟对控股子公司莱煤智能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3.02%、2.4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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