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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注:上述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中的总股本已按照转增后的总股本86,006,810股计算。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井松智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井松智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6月,公司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65,474股,占公司总股本86,006,810股的比例为0.4249%(以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的总股本86,006,810股为基数计算),购买的最高价为29.87元/股、最低价为16.0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099,014.3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8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7.49元/股(含)

  ●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4年7月1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井松智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井松智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8)。

  二、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0股。公司总股本59,428,464股,扣除公司已回购365,474股股份,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59,062,990股。公司本次派发现金红利12,993,857.80元(含税),转增26,578,34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6,006,810股。

  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井松智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根据《井松智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7.49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将于2024年7月1日生效,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

  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59,062,990×0.22)÷59,428,464≈0.21865元/股

  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59,062,990×0.45)÷59,428,464≈0.44723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0-0.21865)÷(1+0.44723)≈27.49元/股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7.49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2.75万股,占公司转增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8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7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井松智能”)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主要措施包括:

  一、专注公司核心业务,突破创新提升竞争力

  智能仓储在现代物流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不仅提升了物流效率,还推动了传统制造业的升级转型,是实现“中国制造2025”的关键组成部分。作为智慧物流系统和制造解决方案的领先提供商,井松智能专注于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智能仓储、搬运、配送和工厂智能化解决方案。

  公司秉持着“我们井井有条、客户轻轻松松”的市场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的解决方案。2024年,井松智能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确保产品技术领先地位,并吸引高端人才加入。公司还将推动全球重点客户的突破,推进数智化核心竞争力的构建,以及实施低碳化战略。

  此外,井松智能将实施“三全行动”策略,通过重点客户和市场的突破,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并降低成本,力争在2024年实现高质量发展。这些举措彰显了公司在智能物流领域持续创新和发展的决心,争取为行业转型和提升物流效率作出表率。

  1、聚焦核心产品,拓展下游市场

  2024年公司坚持智能仓储物流系统核心设备自研自产,构建全面综合的智能仓储物流系统集成能力,强化产品与系统个性化的开发与设计,依靠核心产品设计系统方案专注于为制造业领域多行业客户提供智能仓储物流系统解决方案。除了持续优化提升现有产品性能外,公司将进一步推进智能物流设备产品的研发与应用,帮助客户使用AGV取代传统的叉车来共同打造绿色智能生产物流,逐步提高AGV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公司已经在广州、成都、沈阳、杭州、济南、郑州等地成立了AGV事业部,更深入地了解客户需求,提供更贴近客户实际情况的解决方案,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市场竞争力。公司计划2024年内针对不同行业的需求,迅速完成相关研发工作,尽快转化相应产品,覆盖客户需求,进一步拓宽下游市场。

  2、坚持自主创新

  2024年,公司将坚持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和业务开拓力度,鼓励技术创新,同时布局前瞻性的创新技术,为未来公司发展奠定相关基础。公司在持续优化和升级公司的智能仓储物流系统技术的同时,已经明确将更多的研发资源和精力投入到无人搬运移动机器人(AGV)的研发中。这一战略决策旨在确保公司在这一关键领域获得并保持技术领先优势和市场竞争力。公司的研发工作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向:①高性能核心控制器:公司正致力于开发更高性能的AGV核心控制器,以实现更精准、更高效的任务执行能力;②仓储物流感知软件平台:通过进一步优化软件平台,旨在提高公司AGV在复杂仓储环境中的感知和处理能力;③一体化高效部署软件平台:公司正在开发一种更加高效的软件部署平台,以简化AGV的部署和维护过程,从而支持其规模化应用;④物联网云平台:通过强化公司的物联网云平台,将能够更好地对AGV进行远程监控和管理,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公司的目标不仅是确保核心技术的自主可控,同时也是为AGV的规模化推广打下坚实的基础,以提供强有力的产品和系统支持。此外,公司还在积极预研室外搬运AGV技术,布局相关产品和解决方案。实现室内外仓储物流全场景的应用,从而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高效的解决方案。

  3、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提升品牌形象

  2024年公司持续加强品牌建设与推广,加大海内外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参加国内外行业相关展会,提高产品在海内外的知名度。2024年公司加快海外团队建设,全面覆盖相关业务需求。

  2024年,公司将坚持客户第一的原则,积极开拓市场,突破重点客户和重点市场,在营销、服务等方面做到客户满意,公司将稳步提升市场占有率的同时,重点突破全球化客户,打造业绩增长的新引擎。

  2024年,公司推出“三全行动”,即在营销方面,实现项目全面覆盖、订单全面开花、关注客户全面突破;在服务方面,全面提升客户满意度、全面提升项目实施质量、全面提升运维响应速度。提升营销人才吸引力,充分激发团队积极性。公司将客户对公司品牌认同感作为重点工作,为客户提供超越预期的高质量服务,树立公司行业引领者的品牌形象。

  4、外延发展,布局产业链

  在自身不断夯实主营业务的同时,公司将积极探索通过并购整合适合的标的,从技术互补、规模扩张或市场拓展等方面来提升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在充分考量业务布局、协同效应、创新性及独特性的前提下,公司将继续积极评估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合作机会,通过策略伙伴的外延式增长等方式,增强核心技术能力,增大营收。公司将对并购标的进行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评估目标公司的风险和潜在收益,确保并购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确认实施过程中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障广大投资者知情权益。

  二、优化运营管理、提高产品品质

  公司将继续推进数字化信息化建设,以全面规范企业基础管理流程为目标。目前,公司已成功建立了多个关键系统,包括日常办公OA系统、财务在线报销系统、客户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供应商透明化管理系统和人力跟踪全流程系统等。这些系统的上线和整合利用,使得资金、供应商和客户管理能够高效地实现数据共享,逐步实现了线上无纸化和自动化集中核算。

  这些措施显著提升了公司的管理效率。例如,财务在线报销系统大幅减少了人工处理时间,同时降低了报销流程中的错误率和延误率。公司的信息化技术还支持了财务预算的精细管理,确保预算执行更加准确和及时。通过预算管控,公司成功降低了每月固定成本支出,有效实现了成本管理的控制。

  此外,信息化建设促进了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密切协作。统一的信息平台使得业务部门能够更便捷地与财务部门进行沟通和协作,显著提升了业务活动的执行效率和财务规则的遵循程度。

  公司的信息化建设不仅显著提升了内部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还有效增强了风险防控能力,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支持。

  三、持续完善公司治理,防范风险并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1、完善内控建设,加强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

  2024年,公司将持续加强内控建设,以提高内控和规范化运作水平为重要目标。具体措施包括:

  ①完善内控体系:公司将进一步梳理工作流程,完善管理制度,强化规范运作,以加强风险防范为核心。特别是加强合同审核和归档管理,提升合同风险防控能力,以及加强对子公司的监控和经营管理水平,预防经营风险的发生。

  ②反舞弊宣传:公司将开展反舞弊宣传,提升全员反舞弊意识,同时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能力,以有效防范内部不端行为。

  ③优化公司运行效率:通过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公司将优化运行效率,降低经营风险,并推动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

  ④提升内部治理水平:公司将持续优化管控制度和信息系统,强化数据安全措施,提高内部资源共享和知识管理水平。推动内部数据技术、模型和工具平台的整合共享利用,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和运维成本。

  ⑤人力资源管理优化:公司将控制总体人力规模,保持一定的人才招聘门槛,加强内部培训,优化激励措施,改善人力结构。通过提升人力资源质量和绩效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均产出,促进公司盈利水平的提升。

  公司将通过加强内控建设、优化运行效率和人力资源管理,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确保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实现稳健和持续的发展。

  2、深化公司治理、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2024年,公司将进一步深化治理结构,特别是强化“关键少数”的责任和角色。具体措施如下:

  ①专业培训和自律意识提升:公司将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不少于15小时的上市公司治理和法律法规相关培训。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监管机构的会议和座谈,以增强对资本市场法规和专业知识的理解,进一步提升自律意识。

  ②监管政策跟踪与应对机制优化:公司将持续优化监管政策的跟踪分析机制,确保及时了解并有效应对最新的监管要求。定期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报监管动态及其对公司运营的潜在影响,以支持高层策略的及时调整。

  ③推动高质量发展:通过以上措施,公司致力于提升“关键少数”的专业能力和治理水平,以推动公司向高质量发展迈进。这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信誉和运营效率,增强投资者信任,提升企业的持续竞争力。

  公司将通过深化治理结构和强化“关键少数”的责任,加强法规遵循和专业能力,持续提升企业的长期价值和可持续性发展能力。

  此外,公司也将持续督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加强学习,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严格规范董监高及其近亲属对公司股票的交易行为,杜绝短线交易、内幕交易、窗口期交易公司股票等违规行为。

  四、重视投资者回报

  1、持续实施现金分红

  公司自2022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来,每年进行现金分红,回报全体股东。2023年度,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回报需求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共12,993,857.8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73%,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红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井松智能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井松智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2、 积极实施股份回购

  2023年8月29日和2023年9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因公司进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上述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于2024年7月1日由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7.49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26日、2024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井松智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井松智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8)《井松智能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截至本方案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65,474股,占公司总股本86,006,810股的比例为0.42%(以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的总股本86,006,810股为基数计算),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9.87元/股,最低价为16.0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99,014.3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

  未来,公司将继续统筹好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积极探索方式方法,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实现“持续、稳定、科学”的股东回报机制,提升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五、高质量信息披露,积极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

  严格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4年,公司将继续通过上市公司公告、投资者交流会、业绩说明会、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上证e互动、电话、邮件等诸多渠道,将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情况,及时、公开、透明地传达给了市场参与各方。公司将举办不少于三次的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邮件及上证e互动问题必须回复,仔细解答投资者的相关问题。

  六、持续加强募投项目管理

  2022年6月,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9亿元。上市以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是以公司自主研发的技术为基础,有助于不断完善和提升公司研发智能仓储物流设备、开发智能仓储物流软件,进一步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业,是公司现有产品线的完善和提升,进一步推进产品迭代和技术创新,与公司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保持了良好的延续性。2024年,公司将会持续加强募投项目管理,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切实保证募投项目按规划顺利推进,以募投项目的落地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实现募投项目预期收益,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七、持续评估完善行动方案,维护公司市场形象

  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继续专注主营业务,推进长期战略布局,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风险管理能力,真正实现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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