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52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14.67元/股
转股期限:2021年6月23日至202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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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0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公开发行1,4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4亿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1]26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月1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旺能转债”,债券代码“128141”。
(三)可转债转股情况
根据《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12月23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6月23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12月16日)止。
(四)可转债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6.47元/股调整为15.9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5月31日起开始生效。
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5.97元/股调整为15.6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5月31日起开始生效。
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5.67元/股调整为15.1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1日起开始生效。
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实施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5.17元/股调整为14.9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11月23日起开始生效。
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4.97元/股调整为14.6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6月6日起开始生效。
二、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4年第二季度,“旺能转债”转股减少0元(0张),转股数量0股。截至2024年6月28日,“旺能转债”剩余金额为1,270,142,500元(12,701,425张)。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股份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旺能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2020年12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咨询机构:证券部
咨询电话:0572-2026371
传真电话:0572-2026371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24年6月2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旺能环境”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4年6月2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旺能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53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00元/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07)、《回购报告书》(2024-13)。
因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由13.00元/股调整至12.70元/股,自2024年6月6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5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4-4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6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为0股。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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