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0日、2024年1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6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1日、2024年1月6日、2024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己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30,5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9.99元/股,最低价为31.6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857,641.86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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