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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8.00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龙迅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因公司已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8.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8.65元/股(含)。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6月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82,095股,占公司总股本102,280,590股的0.471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6.48元/股,最低价为75.2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18,427.2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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