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71版)
(1)房屋及建筑物基建工程
单位:万元
(2)购置的机器和生产设备
单位:万元
(3)其他零星439.65万元,主要系项目工程管理人员薪酬、建设用水电费等支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130T锅炉及配套房屋、43T锅炉安装工程、劳保手套二期生产线建设工程尚在建设以及一期消防工程等尚在整改建设外,其他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和生产设备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转固定资产,累计结转固定资产88,626.38万元。
(二)结合工程原定计划、建设进度、转固情况、实际产出情况以及工程进度确认标准,说明相关项目工程进度推进较慢、与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是否存在项目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及时转固的情况;
越南安防项目工程原计划建设周期为24个月,项目于2020年3月开工,原计划于2022年3月完工;由于项目所需的主要工程物资、机器设备等基本为向中国大陆、马来西亚等进口,项目受国内外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管控措施影响,项目的人员派遣、工程物资采购、基础建设、设备安装与调试等受到较为明显的不利的影响,导致项目建设周期总体延长约18个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越南安防项目工程总投入107,042.76万元,占预算比例107.79%,主要房屋建筑物已经建设完成并结转固定资产,主要机器和生产设备已完成安装、调试并结转固定资产,累计结转固定资产88,626.38万元。
2023年6月起,一次性医用手套生产线和劳保防护手套生产线陆续调试完毕投入生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实际产出医用一次性手套2,082.08万元、劳保防护手套1,270.72万元,生产产能处于爬坡阶段,生产线尚未达到满负荷生产状态。
2021年至2023年,各年末累计投入金额及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注]越南安防项目累计投入=在建工程本期增加+期末工程物资-期初工程物资
由上表,2021-2022年期末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与工程进度一致,2023年末工程进度小于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主要系43T、130T锅炉的大部分设备已经到货领用并入账,公司考虑到现阶段生产产能处于爬坡阶段,现有的4T、10T、45T锅炉能够满足生产需要,因此43T、130T锅炉安装进度暂未按计划执行;另外,公司本年新增二期劳保手套生产线设备及安装;公司根据在建锅炉、生产线设备及安装等形象进度估计期末整体工程进度。
2023年度,越南安防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累计结转固定资产67,617.38万元,主要为6月、10月和11月分别转固房屋建筑物、机器和生产设备6,020.31万元、23,566.58万元和36,700.61万元。
综上,公司越南安防项目期末在建工程金额较大主要系项目投资额大、受国内外相关管控措施影响及主要集成性生产线设备安装调试复杂、周期较长,导致期末在建工程较大,具有合理性,不存在项目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及时转固的情况。
(三)列示本期在建项目交易金额前十名供应商情况,包括名称、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及结算情况、是否为关联方及潜在关联方等,说明是否存在资金通过在建项目流向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情况。
2023年度,越南安防项目在建工程投入20,904.58万元(不含工程物资),主要为土建工程、建筑材料及生产设备等,公司购建的在建工程均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的供应商均为非关联方,公司不存在资金通过在建项目流向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情况。具体的前十名供应商的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另外,越南安防项目2021-2023年度向江苏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运能)购买供热锅炉及辅机设备和安装服务,具体采购、付款及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情况
1、针对上述情况,我们主要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了解、评估并测试境外在建工程的合同审批、采购与付款、工程物资管理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转入固定资产相关的等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抽样检查境外在建工程相关的原始凭证,包括施工合同、设备进口报关单、提单、工程进度款申请书等,并检查工程、设备款项支付情况;
(3)执行函证程序,对主要供应商的工程、设备采购额,应付/预付账款余额进行函证,对未回函的样本进行替代测试;
(4)对境外在建工程实施现场盘点,检查在建工程施工进展、工程物资数量状况等,特别关注是否存在停工等异常情况,并关注是否存在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而未转入固定资产情形;
(5)对主要供应商进行访谈,了解交易的真实性、采购款结算、与康隆达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存在将采购款回流至康隆达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情形;
(6)对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境外在建工程施工进展、结转固定资产的判断及生产经营情况,评价是否存在减值及结转固定资产的及时性;
(7)获取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资金不存在通过对外投资活动流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函》,承诺不存在任何形式占用康隆达资金的情形。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项目在建的房屋建筑物、购置的机器和生产设备是真实存在的;由于受国内外相关管控措施,项目的工程物资采购、基础建设、设备安装与调试等受到较为明显的不利的影响,导致项目实施进展延迟,项目生产线设备安装调试周期较长,项目工程进度推进较慢具有合理性;公司对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已及时转固;主要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及潜在关联方关系,不存在公司资金通过在建工程流向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5、关于对外投资
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9500万元,均为对SuayChin的投资。公司2022年、2023年年报均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安欣昌持有SuayChin51%股权,由于其尚未完成董事会改组,公司未能对其形成控制。前期公告显示,公司通过SuayChin间接拥有非洲马里Bougouni锂辉石矿项目的权益。
请公司:(1)补充披露对SuayChin董事会改组事项的最新进展,说明截至2023年末尚未完成董事会改组、长期未能形成控制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SuayChin的设立目的、股权结构、经营活动、决策机制及合同安排等,说明2023年末未将SuayChin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相关规定,说明2022年度和2023年度合并范围的确定是否有误;(3)补充披露非洲马里Bougouni锂辉石矿项目情况,包括产能建设规划、资本开支情况、目前建设进度等,并结合上述情况分析公司持有的SuayChin投资是否发生减值。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对SuayChin董事会改组事项的最新进展,说明截至2023年末尚未完成董事会改组、长期未能形成控制的原因及合理性;
1、SuayChin董事会改组事项的最新进展
2024年2月26日,Suay Chin完成董事会改组,改组后的董事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委派2名董事,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董事会完成改组后,公司在编制2024年一季度报财务报表时,将Suay Chin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截至2023年末尚未完成董事会改组、长期未能形成控制的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2022年6月23日甲方(公司和子公司金昊新材料)与乙方(胡艳霞、海南恒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丙方(泰安欣昌)以及丁方(Suay Chin International Pte.Ltd.)签订的《泰安欣昌锂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财产份额转让协议)4.1条款约定:“各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丁方董事会进行改组。改组后的董事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由甲方1委派,1名由乙方1委派。”
自2022年7月起,公司与KODAL管理层进行了多次就关于投资开发Bougouni锂辉石矿项目计划进行磋商,但双方在KODAL股份定增价格、锂辉石矿项目建设周期等重要方面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同时,KODAL与海南矿业(SH601969)洽谈开发Bougouni锂辉石矿项目的合作事宜;基于上述情形,Suay Chin少数股东认为公司后续参与Bougouni锂辉石矿项目开发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将Suay Chin董事会改组工作搁置,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SuayChin的设立目的、股权结构、经营活动、决策机制及合同安排等,说明2023年末未将SuayChin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相关规定,说明2022年度和2023年度合并范围的确定是否有误;
1、SuayChin的设立目的、股权结构、经营活动、决策机制及合同安排等情况
Suay Chin是一家根据新加坡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19日由自然人股东胡艳霞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1,000.00新元。
Suay Chin为股权投资型企业,目前除了持有的KODAL公司股份外,并未持有其他主体的股权,也未在其他领域开展相关业务活动。
2022年6月l8日,Suay Chin的股东胡艳霞将其持有的51.00%股权转让给泰安欣昌,并于2022年6月21日完成交割并办理了变更登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Suay Chin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新元
根据Suay Chin《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董事会决策机制条款规定如下:
(1)股东会决策机制条款
(2)董事会决策机制条款
从上述股东会决策机制条款判断,公司无法单方面主导Suay Chin股东会决议;从董事会决策机制条款判断,Suay Chin董事会具有实质经营决策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Suay Chin仍未按照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约定改组董事会,公司和子公司金昊新材料未能委派董事会成员,也未在Suay Chin派驻任何经营管理人员,Suay Chin的公章、财务章、营业执照原件、财务报表等资料均由其管理层控制,公司没有参与Suay Chin的实际经营活动,对Suay Chin不构成控制。因此,公司2023年年末未将Suay Chin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2023年年末未将SuayChin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相关规定,2022年度和2023年度未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具有合理性。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七条: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即:是否纳入合并范围是基于对子公司是否具有控制为判断依据,是否具有控制需依据控制三要素进行判断。
针对上述控制三要素进行分析:公司和子公司金昊新材料虽然间接持有Suay Chin51.00%股权,但根据Suay Chin《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董事会决策机制,截至2023年年末公司无法单方面主导Suay Chin股东会,未在Suay Chin董事会委派董事,实际上没有参与Suay Chin的经营活动,无法行使对Suay Chin的控制权影响其回报金额。
综上所述,2023年年末未将Suay Chin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相关规定,2022年度和2023年度未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具有合理性。
(三)补充披露非洲马里Bougouni锂辉石矿项目情况,包括产能建设规划、资本开支情况、目前建设进度等,并结合上述情况分析公司持有的SuayChin投资是否发生减值。
1、非洲马里Bougouni锂辉石矿项目情况,包括产能建设规划、资本开支情况、目前建设进度等;
2022年6月,公司通过持有Suay Chin51.00%股权间接拥有马里Bougouni锂辉石矿项目80%的包销权后,与KODAL管理层进行了多次就关于投资开发Bougouni锂辉石矿项目计划进行磋商,但双方在KODAL股份定增价格、锂辉石矿项目建设周期等重要方面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KODAL于2023年1月19日引进了战略投资者海南矿业(SH601969)对Bougouni锂辉石矿项目进行进一步的开发建设(具体项目进展情况可详见海南矿业相关公告:2023-003、2023-005、2023-035、2023-041、2023-060、2023-092、2023-103等)。截至目前,公司未能获取其关于马里Bougouni锂辉石项目建设的具体情况,包括产能建设规划、资本开支情况、目前建设进度等后续工作安排。
截至2024年3月30日,Suay Chin持有KODAL公司股份数量为2,397,614,425股,持股比例11.845%,为KODAL公司第二大股东。Suay Chin与KODAL、海南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KodalMining UK(以下简称“KMUK”)已分别于2024年3月27日和2024年4月26日共同签署了《同意终止关于从布古尼锂矿项目承购锂辉石的具有约束力的条款书》(以下简称“《解除包销协议》”)和补充协议(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相关公告:2024-009、2024-035)。截至本回复日,根据《解除包销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Suay Chin已收到KMUK支付的首笔款项350万美元。
2、结合上述情况分析公司持有的Suay Chin投资是否发生减值。
2022年6月,公司根据Bougouni锂辉石项目的锂矿品位数据、锂辉石精矿市场价格、投资回收期以及公司间接持有Bougouni锂辉石项目股权份额等情况测算,以人民币9,500.00万元收购泰安欣昌100%财产份额,从而间接持有KODAL和Bougouni锂辉石项目7.23%的权益。
根据上述《解除包销协议》约定并按照持有Suay Chin51%股权比例测算,公司预计将收回投资成本714万美元,扣除预计收回的投资成本后,剩余投资成本约人民币4,500万元。
另外,结合海南矿业(SH601969)对KODAL、Bougouni锂辉石项目投资成本、估值情况,测算公司通过Suay Chin间接持有KODAL和Bougouni锂辉石项目股权价值高于剩余投资成本4,500万元。因此,公司持有的Suay Chin投资未发生减值情形。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情况
1、针对上述情况,我们主要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了解Suay Chin董事会改组进展情况,查阅董事会改组后的工商登记资料;
(2)获取泰安欣昌财产份额转让协议,查阅关于转让价格、Suay Chin董事会改组等条款;
(3)获取Suay Chin公司章程,查阅关于经营决策机制的规定条款;
(4)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Suay Chin经营模式、期末未将SuayChin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原因,公司暂未获取马里Bougouni锂辉石矿项目具体情况的原因;
(5)查阅海南矿业关于投资KODAL、Bougouni锂辉石矿项目的相关公告及其投资成本、估值情况;
(6)查阅解除包销协议主要条款情况,了解终止金支付进展情况;
(7)分析判断公司对Suay Chin投资会计处理的合规性,以及期末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和2023年度未将Suay Chin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相关规定,具有合理性。2024年3月Suay Chin董事会完成改组,董事会完成改组后,公司在编制2024年一季度报财务报表时,将Suay Chin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解除包销协议后,扣除预计收回的投资成本剩余投资部分,结合海南矿业(SH601969)对KODAL、Bougouni锂辉石项目投资成本、估值情况,不存在减值的情形。
6、关于货币资金与现金流
年报披露,公司期末货币资金3.48亿元,同比减少57.13%,其中受限货币资金1.79亿元。现金流量表显示,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4.88亿元,主要为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3.73亿元,其中“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由上期11.50亿元减少至本期7.45亿元,“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由上期8.58亿元增加至本期14.49亿元。资产负债表显示,公司期末短期借款9.75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79亿元,长期借款2.60亿元,长短期借款合计总额较上年未发生大幅变化。此外,本期利息支出7008.64万元,利息收入358.06万元。
请公司:(1)结合日均货币资金余额及利率情况,分析利息收入和货币资金规模是否匹配;(2)补充披露货币资金受限具体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其他潜在的限制性安排,是否存在质押货币资金或存单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以及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3)补充披露“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和“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的主要内容,说明较上期发生明显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相关现金流量变动与长短期借款期末余额变动是否匹配。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公司回复
(一)结合日均货币资金余额及利率情况,分析利息收入和货币资金规模是否匹配;
2023年度,公司日均货币资金余额36,644.98万元,经测算利息收入345.61万元,与账面利息收入358.06万元差异12.45万元,差异金额较小,公司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相匹配。具体测算匹配计算表如下:
单位:万元
[注]按照公司账户存款利率平均计算
(二)补充披露货币资金受限具体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其他潜在的限制性安排,是否存在质押货币资金或存单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以及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受限货币资金17,885.74万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其孳息3,089.51万元、借款保证金及其孳息11,631.41万元、信用证保证金1,500万元、远期外汇及期权交易保证金1,664.82万元。
除上述披露受限的货币资金,不存在其他潜在的限制性安排,不存在质押存单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以及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三)补充披露“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和“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的主要内容,说明较上期发生明显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相关现金流量变动与长短期借款期末余额变动是否匹配。
1、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的主要内容及较上期发生明显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度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4,500.48万元,较上期减少40,454.38万元,具体内容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2023年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期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收到关联方借款、收到非关联方借款及收到售后回租融资款减少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1)收到关联方借款减少32,427.32万元,主要系向控股股东东大针织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拆借资金减少所致,向关联方拆入资金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系江西天成锂业有限公司纳入合并前(2022年1-8月),江西协成锂业有限公司向其的资金拆借
(2)收到非关联方借款减少3,800.00万元,系本年度未向宜春亿源锂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浙江银昊贸易有限公司拆借资金所致,向非关联方拆入资金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收到售后回租融资款减少11,005.99万元,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金额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综上,本年度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期下降主要系收到关联方借款、收到非关联方借款及收到售后回租融资款减少所致;公司根据日常经营、投资资金需求进行筹资安排,本年度投资活动支付资金较上年度大幅下降,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流出18,616.68万元,较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流出63,324.28万元减少44,707.60万元,由于投资活动资金需求减少,相应的筹资活动有所下降,具有合理性。
2、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的主要内容及较上期发生明显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度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44,855.93万元,较上期增加59,103.74万元,具体内容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2023年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增加系公司根据日常经营、投资资金需求进行筹资安排,本年度投资活动支付资金较上年度大幅下降,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流出18,616.68万元,较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流出63,324.28万元减少44,707.60万元,由于投资活动资金需求减少,公司增加向银行偿还借款金额,具有合理性。
3、相关现金流量变动与长短期借款期末余额变动具有匹配性。
2023年度,与筹资相关现金流量变动与长短期借款期末余额变动具有匹配性,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表中,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本期增加内容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与利息支出差异主要系支付关联方资金拆借利息、售后回租融资利息等支出
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本期减少内容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情况
1、针对上述情况,我们主要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了解、评价并测试货币资金循环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
(2)对期末库存现金执行现金监盘程序,抽查企业大额现金收支记录,检查原始凭证是否齐全、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是否相符、账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等项内容;
(3)获取银行存款余额明细表:1)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日记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2)获取各账户银行对账单、流水,并与银行日记账核对相符;
(4)获取各公司《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确认银行账户的完整性;
(5)检查定期存款:检查银行存单,检查是否与账面记录金额一致,是否被质押或限制使用,存单是否为公司所拥有,对已质押的定期存款,检查定期存单,并与相应的质押合同核对;
(6)银行存款检查:1)抽查大额银行存款收支的原始凭证,检查原始凭证是否齐全、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是否相符、记账的往来单位是否与原始凭证记录一致、账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等项内容;2)选取银行对账单中的大额资金进出与银行日记账双向核对,检查至原始凭证,检查资金进出、业务开展、财务入账的情况,查明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7)其他货币资金检查:检查保证金与相关债务的比例和合同约定是否一致,关注是否存在有保证金发生,而公司账面无对应的保证事项的情形;
(8)对各项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存款利率、借款、应付票据、担保信息与金融机构往来等信息进行函证;
(9)获取企业信用报告,检查分析公司与银行之间往来的完整性,包括核对各公司是否已完整披露了对外担保信息;
(10)获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函》,承诺不存在任何形式占用康隆达资金的情形。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匹配,未发现公司存在其他潜在的限制性安排,未发现质押存单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发生明显变化具有合理性,相关现金流量变动与长短期借款期末余额变动具有匹配性。
7、关于其他应收款
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4828.48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3520.3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040.91万元。
请公司:(1)补充披露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主要款项的交易背景、形成原因、形成时间及金额、欠款方、是否为关联方或潜在关联方、与公司关联方是否存在业务或资金往来、资信情况、款项未结算的原因、坏账金额等,说明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违规财务资助的情形;(2)结合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单项计提的判断标准、计提比例的确定依据、相关欠款方信用风险的变化时点及原因等,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时点、金额是否合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主要款项的交易背景、形成原因、形成时间及金额、欠款方、是否为关联方或潜在关联方、与公司关联方是否存在业务或资金往来、资信情况、款项未结算的原因、坏账金额等,说明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违规财务资助的情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4,828.48万元,具体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如上表,其他应收款主要由预付材料款构成,预付材料款系子公司天成锂业预付供应商材料采购款,由于供应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供应材料或退款,公司判断后续履约的可能性较低,故将预付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
上述预付材料款交易背景及形成原因主要为:公司在无自有矿场资源供给的情况下,锂盐业务生产所耗用的锂矿原材料主要来源于向贸易商的采购。2022年度,碳酸锂市场价格持续走高,原材料锂云母市场紧俏,贸易商要求采用100%预付货款的形式结算,因此天成锂业按合同约定向贸易商预付材料款。
在2022年碳酸锂市场价格行情火热的情况下,部分贸易商为了获取高额利润而囤积居奇、一物多卖或收取了多家客户的货款但未进货、供货的情形。天成锂业按照合同预付材料款后,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交付部分原材料。2023年初起,碳酸锂市场价格急剧下滑,加之宜春地区环保检查,锂盐相关企业停工停产,市场需求减少,部分贸易商前期囤货成本较高,导致资金链紧张,无法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供货或者退款。
公司及关联方与上述预付材料款供应商不存在关联方或潜在关联方关系,除与天成锂业发生材料供应关系外,不存在其他业务或资金往来,不存在资金占用或违规财务资助的情形。上述预付材料款形成时间、金额、欠款方、资信情况及坏账金额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经公开网络查询,上述预付材料款单位的股东、董监高与公司不存在关联方或潜在关联方关系,不存在资金占用或违规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结合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单项计提的判断标准、计提比例的确定依据、相关欠款方信用风险的变化时点及原因等,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时点、金额是否合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3,396.22万元,全部为上述天成锂业预付材料款,计提比例为100%。
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单项计提的判断标准、计提比例的确定依据如下:
单项计提的判断标准: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另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第四十条规定:
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③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上述预付材料款欠款方中,宜春聚星矿业有限公司、赣州华际融创锂工业有限公司的信用风险的变化时点为2022年,江西树金材料有限公司、万载县中兰建材有限公司、江西省健坤矿业有限公司、江西力拓非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宜春市欧艺新材料有限公司及万载县路丰建材有限公司的信用风险的变化时点均为2023年。
相关欠款方信用风险的变化时点在2023年的主要原因:2023年初起,由于锂云母市场价格随着碳酸锂市场价格大幅下滑,市场需求低迷,供应商出现履约能力明显下滑,供货积极性不高,天成锂业在积极联系相关供应商退款或要求继续供货无果后遂逐个提起诉讼。
供应商2023年受市场行情影响出现明显的信用风险,且部分供应商已被强制执行或列为失信企业,因此将该类供应商的预付材料款列报为“其他应收款”,并按照100%进行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具有合理性。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情况
1、针对上述情况,我们主要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其他应收款明细表,检查是否与总账、明细账及报表一致;
(2)对主要单位的其他应收款的交易额进行函证,对未回函的进行替代测试;
(3)抽样检查主要单位的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明细账,检查记账凭证及对应的付款审批单据、银行付款单据、预付材料款相关的采购合同、采购入库单据等;
(4)对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与主要其他应收款的交易背景,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情形,相关单位无法正常履约供货或退款,集中在本年度计提坏账的原因,并分析其合理性;
(5)了解对相关预付材料款单位诉讼进展情况,获取诉讼起诉状、财产保全申请书、法院判决书等诉讼资料,公开网络查询相关单位的资信情况;
(6)公开网络查询主要其他应收款单位的工商信息,分析判断与康隆达的关联关系;
(7)获取康隆达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函》,承诺不存在任何形式占用康隆达资金的情形。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是真实的,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康隆达与其他应收款相关单位不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关联方、与公司关联方不存在业务或资金往来,不存在资金占用或违规财务资助的情形;由于本年锂盐市场价格大幅下跌,导致相关供应商出现资金紧张或亏损,公司管理层判断预付材料款单位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对其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全额计提坏账,具有合理性。
8、关于商誉
年报披露,2023年公司对前期收购天成锂业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损失8509.18万元。前期公司对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显示,天成锂业近三年分别实现净利润0.49亿元、2.84亿元、0.55亿元,业绩波动较大。公司在2023年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对天成锂业未来收入预测进行下调,下调后预计2024年至2028年实现息前净利润分别为0.90亿元、1.11亿元、1.31亿元、1.28亿元、1.25亿元,实现税前资产组自由现金流分别为2.23亿元、1.07亿元、1.30亿元、1.61亿元和1.57亿元,相关预测与天成锂业本年业绩情况差异较大。此外,2024年预测的自由现金流与息前净利润差异较大。
请公司:(1)补充披露相关减值测试报告,说明上述自由现金流的具体计算过程;(2)结合天成锂业近期经营情况、在手订单、相关预测与本年实际业绩情况的差异情况,说明在预测收入及利润过程中是否对上述因素予以充分考虑;(3)结合问题(1)、(2),说明公司对相关商誉减值计提的充分性和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并补充说明对商誉执行的具体审计程序,说明是否利用专家工作,是否执行充分的复核程序。
一、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相关减值测试报告,说明上述自由现金流的具体计算过程;
1、天成锂业商誉减值损失情况
天成锂业商誉减值损失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4月18日出具的中瑞评报字[2024]第300551的《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江西天成锂业有限公司含商誉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商誉减值自由现金流的具体计算过程
公司管理层聘请了具备胜任能力的独立第三方机构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与商誉有关的资产组(包含商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评估。评估师采用收益法对天成锂业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测算其预测期和永续期的自由现金流量,并通过折现率进行折现,得出预测期和永续期自由现金流现值的金额,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上表中,营运资金增加额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保持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所需的新增营运资金,如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购买产品存货、应收账款等所需的基本资金以及应付款项等。
营运资金增加额=当年度需要的营运资金-上一年度需要的营运资金
营运资金的预测,一般根据企业近年每年营运资金占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进行分析和判断。天成锂业近两年营运资金相关数据及变化如下:
单位:万元
天成锂业2023年营运资金占收入比例48.72%,较2022年度营运资金占收入比例33.56%有所上升,主要系2023年碳酸市场发生剧烈震荡,产品价格大幅下降,使得公司的营业收入规模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从而使得营运资金占比例有所提高,但营运资金金额有一定幅度下降。
2023年年末,碳酸锂价格变化趋于平缓,仅小幅度范围内波动,行业上下游也开始逐步恢复生产。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将恢复至相对正常的状态,营运资金占比也将趋于稳定。
本次评估结合历史年度营业资金占收入比例、未来发展规划、同行业上市公司营运资金占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等因素,采用天成锂业自身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营运资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的平均值,确定未来年度的营运资金占营业收入比例预测数,并以此确定营运资金的增加额。
(二)结合天成锂业近期经营情况、在手订单、相关预测与本年实际业绩情况的差异情况,说明在预测收入及利润过程中是否对上述因素予以充分考虑;
1、2024年1-5月经营业绩及与预测差异情况
天成锂业2024年1-5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与2024年度预测数据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天成锂业2024年1-5月实现收入9,999.94万元,较之2024年预测数据完成率为23.49%,其中,2024年5月实现收入8,493.82万元,较之2024年预测数据当月完成率为19.95%。
2024年1-5月收入完成率较低,主要是受到春节假期及地区行业环保检查的影响,致使天成锂业1-4月仅发生零星业务,但是在此期间,天成锂业对产线进行了保养维护及升级改造,以便回归正常经营情况后,用更精良的工艺水平进行后续生产。随着环保检查结束,5月开始,天成锂业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2、在手订单情况
天成锂业致力于开拓行业头部企业,主要客户包括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
截至本报告回复日,在手订单金额约7,000万元;此外,天成锂业产品正在与其他新客户洽谈合作事项。
另外,根据天成锂业以往销售合同,天成锂业的碳酸锂品质符合国内头部电池厂的产品品质标准要求,因此天成锂业的产品销售不存在销售障碍。
综上,公司在进行预测收入及利润过程中对上述因素予以了充分考虑。
(三)结合问题(1)、(2),说明公司对相关商誉减值计提的充分性和合理性;
根据国内外多家机构预测,2025年锂电池出货量将达到2176GWh,其中动力电池达1690GWh,储能电池达520GWh。预计到2027年全球锂电池需求量将超过4TWh,2023年-2027年年平均增长率在30%以上。未来几年,全球对锂电产品的需求将持续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
根据中汽协,进入2024年,中国新能源车渗透率月度数据环比逐步走高,4月渗透率40.3%已达历史次高点。浦银国际证券等机构对于中国新能源乘用车渗透率水平将在2024年、2025年和2026年维持上扬态势保持较为乐观的预期,预计年均渗透率将达到39.7%、45.5%、52.4%。
受益于全球锂电池需求的增长,锂资源开发、锂盐、正极材料、锂电池及锂电设备等锂电产业链迎来了高速发展窗口期。多年来,中国锂产业的产量和消费量都位居世界第一,中国锂产量和消费量约占全球三分之二。每年都进口大量的锂精矿原料,在国内加工成碳酸锂、氢氧化锂、锂电材料和锂电池供全球多个国家使用。
天成锂业属于锂电产业链上游的材料制造环节,凭借高效和稳定的供应,收获了宁德时代、永兴材料等一线客户的订单。同时,基于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的全球共同目标,天成锂业等锂电产业链企业有望充分受益全球电动化成长空间。
综上,公司在商誉减值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天成锂业历史及目前经营情况、在手订单、生产规划、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等因素,相关商誉减值计提具备充分性、合理性。
(四)补充说明对商誉执行的具体审计程序,说明是否利用专家工作,是否执行充分的复核程序。
对商誉执行的审计程序详见本题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情况”。我们利用了管理层聘请的评估机构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的工作,并执行了充分的复核程序,具体如下:
1、复核评估机构采用的评估方法是否恰当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等相关规定,商誉属于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对于商誉的减值测试通过估算商誉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确定。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包含商誉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评估机构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种方法对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最终选用了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的评估结果,将测算结果与资产组账面值进行比较,确定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减值金额。
评估机构采用的评估方法准确、合理。
2、复核评估机构测算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方法是否恰当
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测算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测算时,选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法估算商誉所在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以商誉所在资产组预测的税前现金净流量为基础,采用税前折现率折现,得出评估对象可收回金额。
(1)税前现金净流量的计算
税前现金净流量=税前利润+折旧和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
(2)商誉所在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计算
基本公式为:
式中:Ri:评估基准日后第i年预期的税前现金流量;
r:折现率;
Rn+1:终值;
n:预测期。
1)第i年的税前现金流Ri的确定
Ri=税前现金流i-营运资金增加i-资本性支出i
2)终值Rn+1的确定
评估人员应当根据企业进入稳定期的因素分析预测期后的收益趋势、终止经营后的处置方式等,选择恰当的方法估算预测期后的价值。
3)折现率采用(所得)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确定
①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 WACC ),公式如下:
式中:Re:权益资本成本;
E/(D+E):权益资本占全部资本的比重;
D/(D+E):债务资本占全部资本的比重;
Rd:负息负债资本成本;
T:企业所得税率。
②权益资本成本Re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公式如下:
Re=Rf+β*MRP+Rs
式中:Re:股权收益率;
Rf:无风险收益率;
β:企业风险系数;
MRP:市场风险溢价;
Rs:公司特有风险调整系数
③该方法以税后折现结果与前述税前现金流为基础,通过单变量求解方式,锁定税前现金流的折现结果与税后现金流折现结果一致,并根据税前现金流的折现公式倒求出对应的税前折现率:
式中:
Rai:未来第i年的预期收益(资产组税后现金流量);
Ran:收益期的预期收益(资产组税后现金流量);
ra:税后折现率;
n:未来预测收益期。
3、复核评估机构关键参数的选取及计算过程是否恰当
(1)预测期
评估机构考虑被评估单位目前生产经营状况、营运能力、行业的发展状况,取5年左右作为详细预测期,此后按稳定收益期。即详细预测期截至2028年,期后为永续稳定增长期。
(2)预测期营业收入及收入增长率
评估机构根据公司未来年度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并结合行业现状以及商誉资产组历史收入增长情况为基础,并考虑测试日时点在手订单及产能情况综合分析得出。2026年及以后,因产能趋于稳定,营业收入保持不变。
(3)营业成本及毛利率
营业成本与其相应的营业收入存在密切联系,预测期营业成本主要以历史年度营业成本、历史年度毛利率基础,在对历史经营变动充分分析的情况下,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外部客观环境变化、企业现行经营计划等情况进行预测。
(4)资本性支出
公司根据商誉资产组包含的各项长期资产明细项目起始使用日期、预计更新周期、更新成本,对商誉资产组未来5年及永续期资本性支出金额进行了详细预测。
(5)营运资金追加额
公司根据商誉资产组未来年度需匹配的营运资金情况,通过对企业最近几年营运资金与营业收入比例的分析和判断,结合企业未来发展规划、营运资金周转次数、上市公司营运资金占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等,确定未来年度营运资金与营业收入的比例,从而预测未来年度的营运资金,并以此确定营运资金的增加额。2027年及以后,考虑产能、收入趋于稳定,预计营运资金追加额为0元。
(6)折现率
折现率,又称期望投资回报率,是收益法确定评估值的重要参数。折现率采用加权资金成本WACC,即期望的总投资收益率,为期望的股权收益率和所得税调整后的债权收益率的加权平均值。由于资产组所在企业不是上市公司,其折现率不能直接计算获得。因此评估机构采用选取对比公司进行分析计算的方法估算资产组所在企业期望投资回报率。
1)股权收益率的确定
股权收益率利用资本定价模型(Capital Asset Pricing Model or“CAPM”)确定,计算公式为:
Re=Rf+β*MRP+Rs
其中:Re为股权收益率;Rf为无风险收益率;β为企业风险系数;MRP为市场风险溢价;Rs为公司特有风险调整系数
①无风险收益率的确定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小,可以忽略不计。根据wind数据端,10年期以上国债在评估基准日的到期年收益率为3.80%,评估报告以该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
②β的确定
评估机构选取wind数据端公布的β计算器计算对比公司的β值,对比公司的β值为含有自身资本结构的β值,将其折算为不含自身资本结构的β值,如下:
i)计算对比公司的βu
评估机构选取Wind数据端公布的β计算器计算对比公司的β值,对比公司的β值为含有自身资本结构的β值,将其折算为不含自身资本结构的β值。
ii)计算对比公司的βu
βu=βL/[1+(1-T)*D/E]
式中:D-债权价值;E-股权价值;T-适用所得税率。
将对比公司的βU计算出来后,取其平均值作为被评估资产组的βu。
iii)计算资产组所在企业的βL
βL=βu*[1+(1-T)*D/E]
βL即为资产组所在企业CAPM的β。
③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
MRP为市场风险溢价(Market Risk Premium)。市场风险溢价是对于一个充分风险分散的市场投资组合,投资者所要求的高于无风险利率的回报率。其中,市场投资报酬率采用中国沪深300指数成分股年末交易收盘价作为基础数据进行测算。由于成分股收益中应该包括每年分红、派息和送股等产生的收益,因此评估机构选用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年末收盘价为包含每年分红、派息和送股等产生收益的复权价。一般认为几何平均收益率能更好地反映股市收益率,评估机构根据Wind资讯数据系统公布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后复权交易收盘价作为基础数据测算市场风险溢价为6.50%,所以评估机构确定市场风险溢价为6.50%。
④特有风险调整系数Rs的确定
采用资本定价模型一般被认为是估算一个投资组合(Portfolio)的组合投资收益率,资本定价模型不能直接估算单个公司或资产组的投资收益率,一般认为单个公司或资产组的投资风险要高于一个投资组合的投资风险,因此,在考虑一个单个公司或股票的投资收益时应该考虑该公司或资产组的针对投资组合所具有的全部特有风险所产生的超额收益率。
公司特别风险溢价主要是针对公司具有的一些非系统的特有因素所产生风险的风险溢价或折价,一般认为这些特别风险包括但不局限于:客户聚集度过高特别风险、产品单一特别风险、市场集中特别风险、原材料供应聚集过高特别风险、公司治理风险、管理者特别风险等。评估机构综合上述因素并结合资产组所在企业当前经营现状,确定特有风险调整系数为2.5%。
2)债权收益率的确定
债权收益率实际上是商誉资产组所在企业的债权人期望的投资收益率。
不同的企业,由于企业经营状态不同、资本结构不同等,企业的偿债能力会有所不同,债权人所期望的投资收益率也应不尽相同,因此企业的债权收益率与企业的财务风险,即资本结构密切相关。
鉴于债权收益率需要采用复利形式的到期收益率;同时,在采用全投资现金流模型并且选择行业最优资本结构估算WACC时,债权收益率Rd应该选择该行业所能获得的最优的Rd,因此一般应选用投资与标的企业相同行业、相同风险等级的企业债券的到期收益率作为债权收益率指标。
评估机构选用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年期利率3.45%作为资产组的债权收益率。
3)被评估资产组折现率的确定
被评估资产组折现率采用(所得)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确定。
①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WACC),公式如下:
式中:Re:权益资本成本;
E/(D+E):权益资本占全部资本的比重;
D/(D+E):债务资本占全部资本的比重;
Rd:负息负债资本成本;
T:企业所得税率。
②权益资本成本Re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公式如下:
Re=Rf+β*MRP+Rs
式中:Re:股权收益率;
Rf:无风险收益率;
β:企业风险系数;
MRP:市场风险溢价;
Rs:公司特有风险调整系数。
③该方法以税后折现结果与前述税前现金流为基础,通过单变量求解方式,锁定税前现金流的折现结果与税后现金流折现结果一致,并根据税前现金流的折现公式倒求出对应的税前折现率:
式中:
Rai:未来第i年的预期收益(资产组税后现金流量);
Ran:收益期的预期收益(资产组税后现金流量);
ra:税后折现率;
n:未来预测收益期;
评估机构根据上述计算,确定资产组税前加权平均回报率为14.62%,并以此作为资产组的折现率。
通过上述复核,评估机构关键参数的选取及计算过程恰当。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情况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主要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与商誉相关的控制活动;
(2)获取管理层编制的商誉减值测试表,分析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重大判断和关键假设的合理性;
(3)获取外部评估机构编制的商誉减值测试报告,评价商誉减值测试方法的适当性,检查商誉减值测试所依据的基础数据;
(4)评价由公司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客观性、胜任能力;
(5)复核公司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在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使用的评估方法、关键参数的选择、预测未来收入及现金流折现率等的合理性;
(6)检查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商誉的相关减值测试主要基于对资产组经营情况的判断,并结合了评估机构的相关评估报告意见,对天成锂业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9、关于非经常性损益
年报披露,202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项目下的金额为-4524.15万元。根据相关公告,公司日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项目的具体内容,说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产生的损益是否与公司经营密切相关,说明将上述亏损计入非经常性损益是否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公司回复
(一)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内容情况
202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项目下的金额主要为公司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产生的损益。
公司纺织业务以出口为主,涉及海外多个国家,公司的外汇结算业务量较大,主要以美元为主。当外汇汇率或利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为减少外汇汇率或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在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相关公告:2023-016、2023-063)。
(二)公司未实际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未产生相关损益
公司2023年10月10日公告,为规避碳酸锂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境内期货交易所开展碳酸锂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单边)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相关公告:2023-07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实际开展碳酸锂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尚未产生相关损益。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产生的亏损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上述规定给出了非经常性损益通常包括的列举项目,其中第(三)项为“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虽然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是为了规避汇率波动风险,但是公司在取得银行出具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确认书时,没有被套期项目可以予以指定,不能同时满足“有效套期”的确认条件。公司持有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实际交割产生的处置损益主要受汇率变动和交割时实际汇率的影响,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偶发性。并且如前所述,“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通常应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因此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产生的损益列入非经常性损益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规定。
另外,公司一直以来,将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产生的损益采取一贯性原则,均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即在产生净收益时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在产生净损失时也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情况
1、针对上述情况,我们主要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并分析合理性;
(2)向银行获取期末持有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估值报告,并与账面确认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
(3)抽样检查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实际交割产生的处置损益,核实会计处理的准确性;
(4)了解公司开展碳酸锂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情况,并向期货公司进行函证;
(5)分析公司将持有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实际交割产生的处置损益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的合理性。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将持有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实际交割产生的处置损益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截至期末公司尚未实际开展碳酸锂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尚未产生相关损益。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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