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4-097
债券代码:127092 债券简称:运机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1288 股票简称:运机集团
债券代码:127092 债券简称:运机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17.42元/股
转股时间:2024年3月27日至2029年9月20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98号)同意注册,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7,3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3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20,397,046.15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9月28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586号《验证报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自2023年10月2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运机转债”,债券代码“127092”。
根据有关规定和《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转股期自2024年3月27日至2029年9月20日。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7.67元/股,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的有关规定,将“运机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初始转股价的17.67元/股调整为17.4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1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运机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二、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4年第二季度,“运机转债”因转股减少1259张(票面金额125,900元),转股数量为7195股,截至2024年6月28日,“运机转债”剩余7,298,507张(票面金额为人民币729,850,700元)。
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四、 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运机转债”的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募集说明书》。
五、 备查文件
1、截至2024年6月2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运机集团”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4年6月2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运机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4-098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及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其中,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剩余部分的回购金额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及2024年3月23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报告书,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4.75元/股。除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进展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3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最高成交价为24.5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7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9,991,200.9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 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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