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航控股、海控B股 编号:临2024-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B股股票于2024年6月27日、6月28日、7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24%,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
●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风险提示: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的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B股股票于2024年6月27日、6月28日、7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24%,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函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上市公司的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目前尚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2024年6月28日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新莹基于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买入20万股公司A股票。
2024年6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American Aviation LDC.基于对公司良好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充分认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B股股份2,566,204股,并计划自2024年6月28日起6个月内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B股股份,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500万美元,不超过1,000万美元(含2024年6月28日已增持金额),详情可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计划的公告》(编号:临2024-051)。
三、相关风险提示
自2024年6月以来,公司股价波动幅度大于行业内大部分公司,且公司B股股票于2024年6月27日、6月28日、7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航控股、海控B股 编号:临2024-053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解押暨质押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华航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05,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5%;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305,200,000股(含本次质押),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American Aviation LDC.(以下简称“American Aviation”)直接持有公司B股股份218,652,6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American Aviation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170,000,000股,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公司股份0股。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7,947,507,692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的43.0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39%。
● 本次解押暨质押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公司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由44.11%减少至43.06%,占总股本的比例由18.78%减少至18.39%。
2024年6月29日公司收到大新华航空通知,大新华航空根据《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安排执行有财产担保债权留债,并根据新签署的《留债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60,000,000股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并重新质押。
2024年7月1日公司收到American Aviation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170,000,000股B股股份已解除质押。
本次解押暨质押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公司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由44.11%减少至43.06%,占总股本的比例由18.78%减少至18.39%。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
大新华航空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已于同日进行重新质押,详情请见下文。
二、本次股份质押具体情况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 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 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大新华航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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