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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71            证券简称:联影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影医疗”)拟设立“上海联影医疗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000万元,拟全部以自有资金出资。

  ●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导向,其目的仅为赋能公司主业,是公司基于对行业发展现状以及自身发展需求分析而做出的慎重决策,随着国内公立医院设备租赁政策的逐步放开,将进一步提高产品销售能力、风险管理水平和整体盈利能力。

  ●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公司预计通过融资租赁形式销售占整体销售比例不超过5%,对公司2024年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实际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前须取得融资租赁业务牌照。

  一、本次投资概述

  公司基于长期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拟在上海嘉定区设立“上海联影医疗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000万元,全部以自有资金出资,新公司主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新公司后续实际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前须申请取得融资租赁业务牌照,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预计对公司2024年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设新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联影医疗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0万元

  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45,000万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

  人员安排:执行董事GUOSHENG TAN、监事王洋、总经理王建保

  上述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备案为准,新公司后续实际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前须申请取得融资租赁业务牌照。

  三、本次投资的必要性

  1、行业政策

  2016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肯定了融资租赁在各类所有制医疗机构采购大型医疗设备业务中的积极作用,支持医疗设备生产企业、医疗机构与租赁公司的合作。2020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公立医院确需借入或融资租赁的,应当按照规定报批。”2020年6月,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内资融资租赁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重点支持服务包括医疗器械在内的符合国家及本市产业导向的产业领域的内资租赁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试点。2023年底,广东省政府发布《在我省教育科技、卫生健康等领域开展设备租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为加快先进设备购置、缓解财政一次性支出压力,提升相关医疗服务能力并补齐短板,在医疗机构开展相关医疗设备租赁试点,到2024年要全面推广至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从上述政策内容可以看到,医疗设备融资租赁业务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融资租赁监管要求,有望在业务开展实践中采用,进而推动医疗健康行业快速发展。

  2、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必要性

  相比分期收款模式,融资租赁业务更能保障设备厂商在分期收款/融资租赁期间的运营风险。分期收款为买卖行为,设备所有权归属买方,设备厂商仅有按期收取款项的债权,为买方的一般债权人。融资租赁模式下,设备所有权归属出租方,在租赁方无法支付款项的情形下,出租方有权回收设备并通过合法转售或者拆解为备件等方式以减少损失,而在分期收款情形下,由于设备所有权已归属买方,厂商无法通过回收设备来弥补损失。融资租赁模式下,出租人可以采取更为丰富的增信手段,加强交易的风险管理;出租人可以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登记系统上对交易进行登记公示,明确所有权人,以避免承租人私自将租赁物进行处置,损害出租人物权的情形;出租人还可以申请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报送交易数据,加大承租人的违约成本以提高其还款意愿。

  其次,融资租赁模式下对于租赁期满设备的处置更为灵活。传统买卖模式下,设备使用年限届满后,买方通常有需求更换更为高端设备,需要额外花费时间和精力处置现有设备以腾出相应空间,同时设备厂商一方面拥有翻修和处置二手设备能力,另一方面为避免核心部件流入市场,亦有一定回收到期设备的需求,而相关交易的达成仍需花费一定的成本。在融资租赁模式下,关于设备残值的处理可在期初灵活约定(如约定租赁期满设备仍归属出租方并由出租方负责拆除),则可避免租赁到期后双方额外交易的相关成本。

  综上,本次投资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导向,其目的仅为赋能公司主业,是公司基于对行业发展现状以及自身发展需求分析而做出的慎重决策,随着国内公立医院设备租赁政策的逐步放开,将进一步提高产品销售能力、风险管理水平和整体盈利能力。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融资租赁收入确认原则

  新公司以直租模式为主,融资租赁业务模式包括设备生产商、融资租赁公司、终端客户三方,设备生产商是产品的销售方;融资租赁公司是产品的购买方和出租方;终端客户是产品的承租方和使用方。融资租赁公司从设备生产商处购买特定资产,其后将该资产租赁予客户使用,以换取定期租赁租金。

  新公司在联影医疗合并体系内,从合并报表角度出发,联影医疗既是设备生产商也是出租人,租赁通常于设备交付并完成安装验收后开始,为租赁开始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四十二条,生产商或经销商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在租赁期开始日,该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租赁收款额按市场利率折现的现值两者孰低确认收入,并按照租赁资产账面价值扣除未担保余值的现值后的余额结转销售成本。

  因此从合并角度,联影医疗应于租赁开始日确认设备销售的收入及成本,并于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确认租赁利息收入。融资租赁销售与普通直销收入均以设备运送至终端客户指定地点,安装测试完成,并经终端客户验收作为收入确认时点,收入确认时点不存在差异。

  2、融资租赁业务对收入确认的影响

  (1)如上所述,从公司合并报表角度出发,融资租赁销售与普通销售在运输及安装义务、维保责任等方面不存在差异。因此,终端客户是否采用融资租赁结算,并不影响产品的收入确认原则。

  (2)与普通销售分期收款模式相比,融资租赁业务下的设备销售收入确认金额相同,实质上均为合同约定未来期间收款金额的折现值。

  (3)融资租赁业务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后续计量列示。融资租赁模式下,未实现融资收益将在租赁期内分期确认为主营/其他业务收入-租赁收入;普通销售模式下,未实现融资收益在收款期内确认为财务费用-利息收入。两者仅列示科目不同,对公司净利润影响相同。

  3、融资租赁业务对财务的影响

  以2023年数据为例,公司2023年境内超过一年期分期收款业务涉及销售收入约6,800万元,约占当年公司销售收入0.6%。假设相关业务均采用融资租赁业务形式,其对公司整体收入影响较小。随着国内公立医院设备租赁政策的逐步放开,公司预计通过融资租赁形式销售占集团整体销售比例不超过5%。

  五、风险提示

  (一)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融资租赁业务牌照,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本次投资需先设立一般性的租赁公司,再按照融资租赁试点审批流程,增加融资租赁业务,从而达到从事融资租赁相关业务的最终投资目的,能否通过相关审批以及最终通过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此外,新公司设立后,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公司将紧密关注新公司的设立及后续进展,依托前期积累的管理经验,提高管理能力和经营效率,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对公司2024年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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