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可转债自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前一交易日(2024年7月8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将停止转股,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一、 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三)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将根据《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永和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停止转股的安排
(一) 公司将于2024年7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二) 自2024年7月8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详见公司将于2024年7月9日披露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期间,“永和转债”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永和转债”恢复转股。在此特别提示,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24年7月5日(含2024年7月5日)之前进行转股。
三、 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570-3832502
联系邮箱:yhzqsw@qhyh.com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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