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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8

  债券代码:113610         证券简称:灵康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转股情况:灵康转债自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转股的金额为3,000元, 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352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049%。截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共有人民币67,150,000元“灵康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7,799,005股,占可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932%。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人民币457,850,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87.2095%。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40号文核准,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康药业”或“本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公开发行了52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525,000,000元,期限6年。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412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525,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2月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灵康转债”,债券代码“113610”。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灵康转债”自2021年6月7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8.51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灵康转债自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转股的金额为3,000元, 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352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049%。截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共有人民币67,150,000元“灵康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7,799,005股,占可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932%。

  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人民币457,850,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87.2095%。

  三、股本变动情况

  

  四、其他

  1、联系部门:证券部

  2、电话:0893-7830999、0571-81103508

  3、传真:0893-7830999、0571-81103508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7

  债券代码:113610               证券简称:灵康转债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灵康转债”可选择回售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售期: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

  ● 回售有效申报数量:2,048,260张

  ● 回售金额:206,546,538.40元(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4年7月3日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52,5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灵康转债”,债券代码“113610”)。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灵康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议案》。根据《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规定,“灵康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截止2024年6月28日,本次回售申报期已结束。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将本次回售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可转债回售的公告情况

  2024年6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灵康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并分别于2024年6月20日、2024年6月26日、2024年6月28日披露了《关于“灵康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关于“灵康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关于“灵康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将持有的“灵康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灵康转债”的转债代码为“113610”,转债回售价格为100.84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灵康转债”的回售申报期为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回售申报期已于2024年6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结束。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一)回售结果

  “灵康转债”的回售申报期为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回售价格为100.84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和《债券回售资金付款通知书》,本次“灵康转债”回售申报期内,回售的有效申报数量为2,048,260张,回售金额206,546,538.40元(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公司已根据回售的有效申报数量将回售资金足额划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账户,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4年7月3日。

  (二)回售的影响

  本次“灵康转债”回售不会对公司现金流、资产状况、股本情况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可转债回售的后续事项

  本次可转债回售后,截止2024年7月2日,“灵康转债”余额为253,024,000元。根据相关规定,未回售的“灵康转债”将继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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