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4)038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2日收到控股股东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菱集团”)《关于提议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东菱集团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东菱集团;
2、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3、提议时间:2024年7月2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是国内较早从事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小家电产品的企业之一,公司始终专注主业发展,综合竞争能力日益提高,现已成为中国小家电行业的出口龙头企业。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与财务状况良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为增强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控股股东东菱集团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 行股份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5000万元—8000万元;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东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东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暂无在回购期间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
提议人东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尽快召开会议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对本次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 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回购事项需按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 备查文件
《关于提议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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