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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4-040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出售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持有的新疆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晶科”,现已更名为“新疆仕邦光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出售给资阳市重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产基金”)及董仕宏共同指定的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25日和2023年6月1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出售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手方重产基金、董仕宏、四川仕阳绿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阳绿能科技”)签署《关于新疆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关于新疆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合称“《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5)。

  截至2024年2月27日,本次交易已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公司已收到交易对手方仕阳绿能科技支付的首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2亿元,新疆晶科已于2024年2月26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二、交易进展情况

  根据《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交易对手方仕阳绿能科技应不晚于2024年6月30日向公司支付本次交易的第二期转让价款人民币15亿元。若仕阳绿能科技未能在第二期转让价款最迟支付日足额支付第二期转让价款的,其应以应付未付第二期转让价款为基数,按照2%/年(单利)的计算标准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该资金占用利息自第二期转让价款最迟支付日的次日起起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仕阳绿能科技申请的并购贷款正在银行审批中,因此未能及时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经公司与仕阳绿能科技沟通,其仍在积极筹措资金。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公司管理层将继续积极与仕阳绿能科技进行协商,敦促其及时履行付款义务,并给付公司相应的资金占用利息。

  上述股权转让款尚未收回情况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2024年全年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保障措施,并根据后续履约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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