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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 暨股本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4-08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于2024年第二季度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的股份共计6,260,183股。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13,392,029股股票,占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95.02%。

  ● 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于2024年第二季度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的股份共计24,202股。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24,202股股票,占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0.27%。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1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同日,监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或独立意见。

  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6月13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办公区域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上述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未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提出任何异议。2021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

  2021年6月2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并授权董事会处理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021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1年6月21日为首次授予及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9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570.7515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条件的133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600.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均为10.50元/股。同日,监事会、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或独立意见。

  2021年8月18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4),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实际登记股票期权3,559.90万份,实际授予人数为763人。

  2021年9月3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7),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实际登记股票期权598.65万份,实际授予人数为127人。

  2022年7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权益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年6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4年6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

  (二)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同日,监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实施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或独立意见。

  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16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办公区域公示了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上述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未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提出任何异议。2021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021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021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1年12月22日为股票期权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45名激励对象授予1,566.00万份股票期权。同日,监事会、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授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或独立意见。

  2022年1月29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9),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实际登记股票期权1,566.00万份,实际授予人数为45人。

  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权益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4年4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

  2024年5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

  二、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为2023年7月25日至2024年6月20日,第二个行权期具体行权情况如下:

  (1)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情况

  

  (2)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情况

  

  注:由于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需在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以上数据为截止2024年6月30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数据。上述激励对象人数及对应的相关数据未剔除部分因离职或退休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注销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详见《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7)。

  2、行权股票来源情况: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行权人数

  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571人,2024年第二季度共69人行权且完成登记。

  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102人,2024年第二季度共19人行权且完成登记。

  (二)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为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12月21日,2024年第二季度,第二个行权期具体行权情况如下:

  

  注:由于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需在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以上数据为截止2024年6月30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数据。

  2、行权股票来源情况: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行权人数

  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40人,2024年第二季度共2人行权且完成登记。

  三、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本次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上市交易。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024年第二季度,本次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6,260,183股。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暂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权。

  (二)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本次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上市交易。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024年第二季度,本次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24,202股。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暂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权。

  3、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注:本次变动前股份数量为第二季度行权前的股本总额。实际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024年第二季度,2021年、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的股票数量合计6,284,385股,共募集资金33,269,082.69元。

  五、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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