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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24-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3)。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15日(周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15日(周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7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7月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可委托代理人(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239号N区29栋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在2024年6月29日的《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有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编码1.01-1.02,适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7月12日(周五)9:00至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N29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洪、李艺蕾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N29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610091

  电话:028-83262759

  传真:028-83251560

  2.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57”投票简称为“富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15日(周一)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周一)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贵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24-026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相关情况

  1.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具体为: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313,489,0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5,674,451.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以固定总额的方式分配;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3,489,0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7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7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6月28日至登记日2024年7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239号N区29栋

  咨询联系人:李艺蕾

  咨询电话:028-83262759

  传真电话:028-83251560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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