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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重整申请被受理的 进展及相关事项的澄清公告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4-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第二大股东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控股”)的重整申请已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受理。

  ● 公司第一大股东暨控股股东为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股份”),实际控制人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红星控股本次重整申请被受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红星控股重整被受理的情况概述

  公司第二大股东红星控股因自身债务清偿困境已于2024年6月7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申请进行重整。本次重整的对象仅为红星控股其自身法人主体,不包含红星控股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2024年7月3日,公司收到红星控股通知,上述重整申请已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受理,并已指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担任红星控股的管理人。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事项的澄清

  公司近日关注到有关媒体发布的《红星美凯龙倒闭》《红星美凯龙破产,负债325亿》等报道,该等报道内容混淆公司与红星控股的主体名称,报道内容存在失实,为避免误导投资者,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现予以澄清说明:

  (一)公司第一大股东暨控股股东为建发股份,实际控制人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建发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总股本的29.95%(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编号为“2023-090”“2023-108”等相关公告)。建发股份已从股权结构、管理团队、经营层面等维度接手公司、实现控制,且本次第二大股东红星控股的重整仅涉及红星控股其自身法人主体,对公司并无直接影响。

  (二)公司与红星控股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公司拥有经验丰富且稳定的专业管理团队,红星控股本次重整申请被受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近期个别商场因战略布局调整或者合同到期等原因闭店,不影响公司整体运管状态。公司现自有、租赁、合营联营及不同管理深度的委管家居商场均处于常态化运营状态,公司将继续履行原有的公开的对商户及消费者的承诺,红星控股重整不会对公司现有或潜在的商户和消费者造成直接损失。

  (四)红星控股对公司不存在经营性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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