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2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2024年7月2日,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如期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林平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4人,其中董事林长浩先生未出席现场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表决情况:
以3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许巧婵女士对本议案投弃权票,理由为:本人对上述议案无明确意见,无意愿参与表决,故投弃权票。
(二)会议具体内容: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林平涛提交的《关于提请召开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主要内容如下:
为了进一步完善佳隆股份的公司治理,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林平涛作为单独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现依据《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提请公司董事会在本函发出之日起10日内正式启动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并发出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会议通知。同时,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林平涛作为单独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名林长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林平涛现正式提出下列议案,分别请公司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提请罢免林长浩先生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2、《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请公司董事会按照《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对前述股东议案依法进行表决。
截至本决议公告日,林平涛持有公司160,454,761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7.1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非独立董事提名人的提名资格以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林长春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林长春先生的简历见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关于提请召开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3、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函。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效性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林长春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2年9月。林长春先生曾任公司前身普宁市佳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主管、经理、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总裁,现任中国调味品协会常务理事、广州市实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东美厨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广州市伟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林长春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17,548,528股,与董事林平涛先生为父子关系,与董事许巧婵女士为母子关系,与董事林长浩先生为兄弟关系,与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林长青先生先生为兄弟关系,皆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上述关系外,林长春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6月27日收到公司股东林平涛提交的《关于提请召开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向董事会提议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林平涛持有公司160,454,761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7.1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7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东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7月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19日(星期五)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7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广东省普宁市大坝镇陂乌村英歌山工业园区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仅选举一名董事,不适用累计投票制。
2、以上提案的表决结果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7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广东省普宁市大坝镇陂乌村英歌山工业园区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1楼)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广东省普宁市大坝镇陂乌村英歌山工业园区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1楼);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515345;传真号码:0663-291801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的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普宁市大坝镇陂乌村英歌山工业园区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1楼(515345)
(2)联系人:赵淑昂 电子邮箱:jialong2495@163.com
(3)电 话:0663-2912816 传 真:0663-2918011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二日
附件: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95。
2、投票简称:佳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人/本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本人意见对提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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