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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前归还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部分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相关公告详见刊登于2023年7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2023年7月7日至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39,000万元。

  2024年7月2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9,000万元提前归还至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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