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39 证券简称:瑞贝卡 公告编号:临2024-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7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许昌市瑞贝卡大道666号科技楼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19日
至2024年7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7月4日刊登或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原件;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原件;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原件。
3、 异地股东可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预登记,并将相关证明文件发送至公司邮箱。
4、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六、 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374-5136699
电子邮箱:rbk600439@rebeccafashion.cn
联 系 人:徐振
联系地址:河南省许昌市瑞贝卡大道666号科技大楼四楼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7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39 证券简称:瑞贝卡 公告编号:临2024-012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须进行换届选举。2024年7月2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选举,选举宣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7月4日
附件:
宣超,男,1968年生,中国籍,大专学历。曾任公司化纤发部、女装假发部车间主任、白人假发部部长、假发部部长、浚县瑞黎发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股票代码:600439 股票简称:瑞贝卡 编号:临2024-011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6月21日以电子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本次会议于2024年7月3日在公司科技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长陆小林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陆小林女士、张俊虹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职工代表监事宣超先生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直接进入监事会。
表决结果:3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职工监事均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为非专职监事,公司将根据其现任职务按照公司岗位职级标准、薪酬发放方式及绩效考核结果按月为其支付薪酬,无需额外为其支付监事薪酬。
表决结果:3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两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7月4日
附件:
陆小林,女,1982年生,中国籍,大专学历。曾任扶沟县盛泰发制品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7年7月至今任公司融资结算部部长;2015年4月至2021年7月为职工监事;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长。
张俊虹,女,1973年生,中国籍,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9月入职公司生产管理部,曾任公司生产管理部部长、总监;2021年7月至今任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仓储资源中心负责人。
宣超,男,1968年生,中国籍,大专学历。曾任公司化纤发部、女装假发部车间主任、白人假发部部长、假发部部长、浚县瑞黎发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439 证券简称:瑞贝卡 公告编号:临2024- 010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及参会人员发出,会议于2024年7月3日15:00在公司科技大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文青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郑文青女士、郑文静女士、张天有先生、胡丽平女士、朱建锐先生、高从基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阎登洪先生、胡明霞女士、郝秀琴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表决结果: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万元人民币(税前)。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7月19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14:30,召开地点为公司科技大楼三楼会议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13)。
表决结果: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7月4日
附件
1、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文青:女,中国籍,1981年生,国际营销管理硕士,2007年1月毕业于伦敦摄政商业学院,河南省政协第十三届常务委员,河南省工商联副主席,许昌市建安区政协副主席、许昌市工商联主席。现任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河南瑞贝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黄河科技集团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职于中信集团并购部;北京瑞贝卡发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郑文静:女,中国籍,1985年生,本科学历,2007年6月毕业于英国基尔大学法律与商务管理专业,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主管国内营销和欧洲销售工作。曾任上海瑞贝卡发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天有:男,中国籍,1969年生,大学学历,会计师,许昌市建安区政协委员。现任公司董事,主管生产管理工作。曾任公司工艺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生产副总经理。
胡丽平:女,中国籍,1975年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曾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证券投资部经理。
朱建锐:男,中国籍,1978年生,大专学历,会计师,许昌市建安区政协委员。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曾任公司成本会计、财务处长、财务部经理。
高从基:男,中国籍,1980年生,大专学历。曾任瑞贝卡时尚(加纳)有限公司、瑞贝卡时尚(尼日利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负责境外自主品牌业务。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阎登洪:男,中国籍,1970年生,南京大学硕士,具备律师资格,擅长公司法、证券法、IPO上市等领域的非诉法律业务。现任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南京工业大学英语教师。
胡明霞:女,中国籍,1980年生,致公党员,四川大学会计学博士,擅长审计和公司治理。现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教授;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
郝秀琴:女,中国籍,1970年生,经济学博士,中国财政学会理事、河南省财政金融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现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财政税务学院副院长,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河南财经学院副教授,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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