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3 证券简称:坤恒顺维 公告编号:2024-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维护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吉林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吉林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7月3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吉林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三、提议的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具体用途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如公司未能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完毕上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超募资金;
7、回购期限: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8、回购股份的数量:具体回购数量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张吉林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张吉林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张吉林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公司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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