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48股票简称:深高速公告编号:临2024-054

  债券代码:188451债券简称:21深高01

  债券代码:185300债券简称:22深高01

  债券代码:240067债券简称:G23深高1

  债券代码:241018债券简称:24深高01

  债券代码:241019债券简称:24深高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143号)(“《审核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根据《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论证分析和逐项回复,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其他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