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7 证券简称:英科再生 公告编号:2024-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住所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一照多址”改革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新增住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纬三路199号”,即公司住所拟由“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鲁化学工业园清田路”变更为“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鲁化学工业园清田路;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纬三路199号”(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注册地址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因公司住所变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同时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所有规章制度涉及公司住所的,将一并做相应修改。
特此公告。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5日
证券代码:688087 证券简称:英科再生 公告编号:2024-029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7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健才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归还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5日
证券代码:688087 证券简称:英科再生 公告编号:2024-028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7月3日,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将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且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5月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25.81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于2021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1.9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约73,034.8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7,349.03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约为65,685.84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7月2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357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2024年1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2024年7月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2023年4月19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原募投项目“塑料回收再利用设备研发和生产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变更为“年产3万吨新型改性再生塑料综合利用项目”,变更前原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990.1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及原募投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注:已累计投资数额测算期限以2023年12月31日为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建设进度,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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