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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 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Amlogic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转让方”)保证向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晨股份”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54.01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12,479,096股。

  ● 公司控股股东Amlogic (Hong Kong) Limited参与本次询价转让,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及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转让方Amlogic (Hong Kong) Limited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占公司总股本的29.16%减少至26.03%,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

  一、 转让方情况

  (一) 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6月28日转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情况如下: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Amlogic (Hong Kong) Limited持有晶晨股份的股份比例超过5%,为晶晨股份控股股东;晶晨股份实际控制人通过Amlogic (Hong Kong) Limited间接持有晶晨股份11.34%的股份,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一致行动人通过Amlogic (Hong Kong) Limited间接持有晶晨股份6.85%的股份,本次询价转让转让其间接持有晶晨股份0.7960%的股份。

  (二) 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无一致行动人。

  (三) 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四) 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Amlogic (Hong Kong) Limited

  本次转让后,Amlogic (Hong Kong) Limited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29.16%减少至26.03%,权益变动比例变动超过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2023年8月30日、2023年11月14日、2024年3月8日,公司分别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14.2980万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及第三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合计7.4100万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四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合计193.2400万股的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416,176,888股变更为418,326,368股,Amlogic (Hong Kong) Limited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29.16%被动稀释至29.01%。

  2024年7月4日,Amlogic (Hong Kong) Limited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479,0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本次询价转让后,Amlogic (Hong Kong) Limited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29.01%减少至26.03%。

  1. 基本信息

  

  2.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注1:变动方式“其他”是指因公司股权激励归属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Amlogic (Hong Kong) Limited存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情形;

  注2:“减持比例”是以权益变动发生时公司总股本数为基础测算。

  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指2023年8月30日公司股权激励归属事项前,本次权益变动后指本次询价转让完成后。

  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二) 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转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4年6月28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晶晨股份股票交易均价的70%。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374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76家、证券公司53家、保险机构16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45家、私募基金181家、信托公司1家、期货公司2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4年7月1日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20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已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20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17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54.01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1,247.9096万股。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询价转让和配售》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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