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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兼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5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FENG CHEN先生出具的《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股份告知函》,FENG CHEN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以个人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55,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FENG CHEN先生。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

  3、增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增持时间:2024年7月5日

  6、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

  

  FENG CHEN的母亲邱成英持有公司股份3,536,3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6%;FENG CHEN为合肥芯财富信息技术中心(普通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肥芯财富信息技术中心(普通合伙)持有公司股份3,394,9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2%。

  本次增持后,FENG CHEN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458,2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60%;FENG CHEN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邱成英、合肥芯财富信息技术中心(普通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5,389,5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38%。

  7、本次增持主体暂未提出后续增持计划。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之前的12个月内,FENG CHEN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已披露的增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之前的6个月内,FENG CHEN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亦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

  3、上述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在本次增持股份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股份。

  4、上述增持主体暂无其他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如后续拟进一步增持,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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